这两天,一则消息在深圳各大家长群“爆”了。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对课后延时服务做一些新的规定。
对这份文件
晶报君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1、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2、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
3、服务内容为自主作业、教师答疑,就近去少年宫、美术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活动;
4、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
5、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学校不得收费。
一、延时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
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三、课后延时服务背景
1、缓解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与家长上下班的冲突;
2、为帮助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给家长减负;
3、杜绝教师私自在校外办班,更专心校内辅导。
该消息一出,各大家长群以及网友纷纷议论。
重点解读
“四点半活动”早有试点
2015年-2018年,深圳开展“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先后有320所学校成为“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市教育局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试点学校“四点半活动”授课、师资、学生参与度、项目受欢迎程度、家长及学校反馈、经费管理等内容,总结活动取得成效,同时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查找存在问题:
1.受相关政策约束,校内教师参与活动管理工作无法获取相应报酬,一些教师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活动课程丰富性不够、个性化不足、开展的频次相对较低;
3.按照原每生每年补贴350元标准,难以满足活动需要,学校用于支付外聘教师课酬、教学器具和场地等费用不足,生均成本约需1000元/年;
4.学校购买服务引入社会机构缺位,尤其在资质认定和资源匹配方面缺乏。
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规范
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的这份《实施意见》中,对“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了相应拓展,除德育、体育、艺术和科技等课外活动外,补充了学校“开展教师答疑辅导、学生自主作业的学习活动”,即包括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购买校外社会机构课程、就近开展的校外活动等,严禁进行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并规定“引入校外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
专项经费标准提高至1000元
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前,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市财政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每年市财政预留教育资金结余部分,根据市教育局提出的分配方案(原则上市里对该项目的扶持资金不超过总经费的50%),由市财政转移支付给各区。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后,该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安排。
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学校按照在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所需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学校年度封账后,对项目完成绩效进行公开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由其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并由各区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
校内教师参与服务有了经费保障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外教师的取酬,校内教职工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取酬标准为起点,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且月补贴总额不超过班主任津贴额度;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外聘外籍人员进入校园参与课后延时服务须向有关部门报备。
学校是课后延时服务主体
市教育局也强调,课后延时服务对象是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情况,原则上安排上课日的下午,延长2个课时,服务要求明确提出对本校教职工、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学校责任、课程管理等具体要求,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在课后延时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高质量设置服务课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真正有效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及教育高质量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听听学校怎么说?】
龙华区和平实验小学校长 宋鹏君:
学校、家庭、社会需形成教育的“铁三角”
我认为这对于那些家长总是不能按时来接的孩子,是一件好事。放学后无人陪伴的孩子们没有安全保障,是很让人担心的。
同时,我们应该引导家长们正确认识、理性对待课后延时服务。一方面,家长不能认为既然有经费支持,每天都可以晚些接孩子,让孩子在学校继续学。另一方面,学校应避免将课后延时服务做成让孩子继续坐在教室里学习。孩子需要户外、自然、与人交流。经费增加了,但如果是市场上有质量的艺术体育课,1000元可以上三到五次体验课。我们学校将根据经费,尽可能地服务到确有需要的学生,比如请建筑师、科学家、医生、警察、律师等各个行业的专家来校为孩子开讲座,通过博士课堂、生活课堂、阳光体育给孩子一些选择。我们也会尽可能地鼓励、挖掘老师们开展一些活动,让孩子对学科外的知识、社会有所了解。
孩子每天时间就那么多,学校、家庭、社会,需形成教育的“铁三角”,任何一个一边缺失缺位,都会造成缺失。我觉得“学校和老师因加重负担不愿意为学生进行课后延时服务”等情况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不希望孩子们的时间被学校、老师和作业填满,一定要让孩子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亲子交流、参加社区的活动、走近大自然、参加体育锻炼、社交活动等,才能让孩子身心健全地发展。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教科处主任 赵永华:
这是惠民善举,但希望“好事要办好”
我认为这是深圳教育践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惠民善举,必定大快人心。但是,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必定会触动一些校外辅导机构和学校部分老师的利益。好事要办好,不能让课后延时服务造成家长怒、老师怨、社会乱。
要办好课后延时服务,首先要明确学校课程的设置,不应变相上课或补课,而应开展社团活动和研究性学习。另外,课后延时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参与服务老师的补助标准是什么?收取的资金如何使用?由谁监督?
义务教育学校放学后延时服务可优化“四点半课堂”,创新“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模式,真正保障学生晚走愿留校,留校有成长,成长很美好。
罗湖资深班主任 蓝老师:
孩子课余生活应多姿多彩,不应局限校园内
这个延迟两个课时放学,把孩子放在学校监管,我们老师是有意见的。老师早上8:00上班,下午5:00放学,一天下来已经比较累了,现在如果还要再延长上两个课时的班,工作战线很长,工作强度吃不消。而且延时放学,老师、学校的安全压力也会增大,毕竟存在看管问题。即便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学校支援,也是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我了解的,学生自身也有一些课后兴趣班,增加在校时间等于减少那部分的时间,可能家长也有自己的考量取舍。
第三,整体下午放学回家的时间延迟,对于孩子的晚餐时间、作息时间、家长与孩子的亲子交流沟通好不好呢?我对此存疑。
我认为,学生也是早八晚四,甚至晚五才能离开学校,孩子的课余生活应多姿多彩,还是别局限在校园里了吧。教师子女也希望父母去掉“教师”身份,好好陪伴他们。
罗湖资深教师 马老师:
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学校,推给老师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学校,推给老师。老师早上7点多就到校了,上班时间已经很长,如果要求延时放学,解决与家长上班同步问题的话,那么老师可否享受公务员待遇改为早上9点上班呢?
如果延迟两个课时放学,由老师组织学生去少年宫、去社区参加活动的话,那也不可能天天组织这样的活动吧。如果又不能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的话,那么学生留在学校不是在浪费时间吗?家长可能更希望学生课后自主地参加一些社区的活动或课后的补习,而不是交由学校来安排。延时放学同时也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学生也不想在学校待的时间过长,他们也有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在外补课的多半也不是在校的老师,是机构的老师。老师的义务不是帮家长看孩子,所以不能把家长的负担推到老师身上。
【家长也有话说】
洪湖小学家长 付女士:
延迟放学,孩子谁来管?
不是很支持,老师上班时间也有限,延迟放学孩子谁来管?孩子在校的学习效果和质量怎么保证?如果和现在的四点半一样的话,孩子整天啷哩个啷,我们父母更是得每天找娃补课了。相对来说,四年级以上的高年级学生大多都有课外补习班或兴趣班,有的甚至是2-3个,延迟放学对这些有课外辅导的孩子来说不太现实。
洪湖小学 林姓家长:
老师也有娃,不现实
问题是老师也有娃,真这样没啥作用,很不现实,到时候又是形式主义,像四点半课堂那样,外包,娃带回一堆报班二维码。而且,孩子如果去公益性质的地方(学校附近少年宫或美术馆等),那里的工作人员也得加班,而组织孩子们去,安全问题又上升一个大高度。社区也有写作业的地方,问题是“粥太少”。
洪湖小学 肖姓家长:
为家长减负,点赞!
点赞!帮助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为家长减负,这点挺好的。
东昌小学 柏姓家长:
支持学校开办高质量兴趣班
如果将小学下午4点放学延迟到6点,这对普通上班家庭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小学课外时间很重要,如果学校可以开一些质量比较高的艺术类兴趣班,培养学生的文体素质,我会比较支持;初中学生的话,希望能有个晚自习,孩子吃完饭可以在学校自主做作业,孩子也有这个需求,毕竟升学压力挺大的。
对此,您怎么看?
11月25日前,请您提意见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发出你的声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戳时间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晶报记者 | 王文丽 刘梦娇
统筹 | 顾蓉
编辑 | 邹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