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决定全面启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重点对金融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开展评估。
据悉,《方案》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围绕“教、学、做”三个层面,构建教学质量、学习质量、职业发展质量三维度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共包括3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15-16项三级指标,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方案》强调课程教学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融合,重点考察课程体系建设、校外资源参与教学、案例教学应用与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学生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支撑成效。强调专业实践质量评价,重点考察实践基地实际使用及支撑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实效。强调师资队伍质量评价,重点考察师德师风机制与成效、校内外师资总体充裕性和结构合理性、代表性导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以及指导学生投入度和效果等。
在学习质量方面,《方案》强调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在学成果的实践创新性,重点考察学生在学期间取得的案例分析、创新创业成果、设计、技能展示等应用性成果,强调专业学位论文的应用性和行业应用价值。针对体育、艺术、汉语国际教育等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在应用性成果、学位论文等方面分类设置考察内容。
在职业发展质量方面,《方案》强调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关注总体就业质量,考察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就业结构、整体职业吻合情况、职业能力发展和岗位提升等情况。注重代表性毕业生情况评价,考察其职业发展情况、主要成就、贡献与影响。
据悉,评估范围为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社会工作、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建筑学、城市规划、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艺术(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领域)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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