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
六安市教体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的指导意见》
这一“指导意见”从
“规范办园秩序、规范作息时间、
规范保教行为、规范师资队伍建设、
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安全工作、
严格责任监管”
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指导意见指出,
幼儿园不得以课题、实验研究为名,
开展各种违反法规、
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
特长班和实验研究活动;
不得借课题、实验研究名义
违规要求家长购买
教玩具、书籍、设备等;
不得举办各种特色班、国学班、
识字班、英语班、蒙氏班等;
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收费性质的
兴趣班、培训班;
不得擅自接受社会机构
在园内挂牌办班。
同时,
要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坚决禁止提前教授
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
小学课程内容;
严禁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
组织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
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考试。
指导意见对幼儿园的入园时间、离园时间和离园安排给出明确指导。各幼儿园入园时间冬季不能晚于7:50开始,夏季不能晚于7:40开始;幼儿离园时间冬季不能早于16:30,夏季不能早于17:00。
为解决家长接送的后顾之忧,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各幼儿园须对不能及时离园的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并逐人摸底、登记,安排专门老师照护好未离园幼儿,开展适宜的阅读、美工、构建等活动,做好安全管理和接送登记。
办好学前教育,
关系广大幼儿的健康成长,
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
六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每年将对各县区开展一次抽查或专项督导,
同时通过设立
举报电话、信箱、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
对县区指导督促规范办园情况进行监督,
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纳入对县区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来源:六安市教体局官方网站、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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