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河北2地入选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示范区

河北新闻网11月27日讯(记者高小茹)今天,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名单的公示,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了60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入选。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12月3日。

教育部官网相关信息截图

原文如下:

关于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8号)有关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我部确定了60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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