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看,在现阶段的教育体制下, 家长、老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历史最差的时候!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就是,老师与家长都开始怀念过去,都在与以前或自己小时候的老师与家长做对比!
家长说:以前的老师真好,一切都是为了学生着想,从学生的立场考虑问题,也不需要家长来批改作业。
老师说:以前的家长真好,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批评孩子或者动手打两下也不会被告到教育局,现在的家长对待孩子就像对待小祖宗,没说没管,稍微教育严格点就被投诉到教育局!
如果做一个调查“你想不想让家校关系回到20年前”,估计相当一部分老师与家长都会做出肯定的回答。因为目前大多数家长与老师之间是相互看着不顺眼,关系相处得非常别扭的,一旦出现问题家长与老师之间也开始了互相甩锅。
“你的孩子在我这儿上学,你就得一切都听我的,我怎么安排怎么是。”
“孩子是家长的,家长不管谁管?”
“我花钱让孩子去学校读书,教育就是老师的事,我要是会辅导还送去学校干什么?”
凡此种种,大家都觉得责任是别人的,出事了就全都是别人的错。
无论是前段时间引起大家广泛讨论的家长群问题也好,还是目前被各大媒体报道的金老师补课伤人问题也罢,这其实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家长、老师、学校之间的问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我们必须有所思考了!
从微观上来看,老师与家长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从宏观角度来讲,家长与老师是锲约关系,也是相互信任的关系。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送到老师手上,就构成了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是对等的,双方都有必须履行的义务。
家长的义务:
1. 履行义务,缴纳契约确定的各种费用。
2. 准时送孩子上学,准时接孩子回家。
教师的义务:
1. 确保孩子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
2. 在学生智力和行为正常的情况下,确保孩子完成规定的学业内容。
既然双方的义务已经明确,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来看待这两个问题:
辅导或督促孩子完成作业,是不是家长的义务?
许多人认为,辅导或督促孩子完成作业,是家长的义务。因为这些作业不是在学校,主要在家庭完成,所以家庭要负责任。此外,这是你的孩子,你不负责任,指望谁?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重要。
但从契约的角度讲,辅导或督促孩子完成作业,并不是家长的义务。并不是作业在家完成,就是家长的义务。作业虽然在家完成,但却是对于在学校学习的知识的巩固和复习,是学校学习向家庭的延伸。本质上,仍然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那么是不是就是说,家长就完全没有责任去管?并不是!这里面有一个主要和次要的关系在,老师要求家长辅导或督促作业,这本质上是一种“请求”而不是要求。要求是必须完全的是责任归属,请求则是在信任基础上的一种彼此承诺,不承担责任。违背了它,会导致信誉受损,但不必支付实际的代价。
例如,为了更好地发展学生的学业,我请求家长们在孩子放学后监督孩子完成作业。这是一种请求。但是家长完全可以说,我不承诺,因为可能上的是晚班,可能缺乏辅导能力,可能还要照顾老人,可能我只是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指责家长不负责任。相反,家长如果跟老师达成了默契,那么,这本身是一种对老师工作的支持。当然,这个支持的受益者也是家长,否则就不太可能达成一致。
在这其中,老师需要承担起自己作为老师的责任,当孩子进入学校,就是老师与学校的责任。我们有义务教好孩子,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也因此领取相应的回报。
教育好每一个学生是老师的义务,在获取回报的同时也赢得了尊严。家长在家里帮助辅导孩子完成作业,就是在帮老师与学校提升教学效果。不能说,这是你的孩子,你所做的一切就是应该的,甚至变成了家长的义务。
但可惜的是,线性教育制度下,老师与家长要达到这种认识,还很难。这需要有极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意识。
那么再来思考第二个问题:如果孩子考了倒数第一是不是老师的问题?
当然不是老师的责任。因为老师无论如何努力,倒数第一名总是存在的。重要的不是孩子是不是倒数第一,而是有没有达到契约规定的学业标准。
标准是什么?
是除了极个别共同认可的例外,正常儿童,在经过学校教育后,应该达到合格水平。如果没有达到合格水平,就是教育的失败,就像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不应该出厂。
所以,在高中,有两类考试,一类叫会考,这是水平测试,是合格率的测试,一类叫高考,这是选拔性考试。家长更在乎后者,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更在乎前者。能不能考上清华北大,是孩子的事;能不能合格地高中毕业,是学校的事。
这就是说,学生没有完成学业标准,这是老师的问题。可能是因为教师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可能是因为对学生关注不够。
举个例子:病人被送到了医院,缴纳了医疗费手术费,但是病没治好,甚至病人死了。你怎么理解?这时候就要判断了。
一种情况是,这病本身是不治之症,是无法治好的,这不是医生的责任。一种情况是,这病本身能治好,但是因为医院和医生的缘故,或延误治疗,或采取了错误的方案。
而医生的问题又分为两种,能力问题和责任问题,如果是前者,会降低医生或医院的信誉度,如果是后者,可能就构成医疗事故,就要被追究责任。
我们可能能力有限,但我们首先要意识到,让所有智力发育正常的孩子学业水平达到合格等级,这是学校与老师对家长的义务。
家长与老师应该如何化解为宜
每件冲突事件的发生都是由原因的,我们不妨回想以下,家校关系中的种种问题大多数都是由误解导致的,但是事情一旦发生是没有人愿意倾听对方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和感受中,但凡可以坐下来真诚地沟通,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比如:一位家长觉得老师对自家孩子排挤,但是这可能只是家长的自我感觉,或者只是孩子的感觉。站在老师的角度,有各种可能:
1.孩子犯错误了,例如经常上课捣乱,老师对他进行必要的惩罚;
2.老师因为注意力的原因,忽略了孩子;
3.老师因为专业不成熟,表达出了对某些孩子的喜爱,而你家孩子不在其中。
由此,很多家长变得情绪化,并且,在情绪的指引下,形成了一系列难以控制的反应:
1.有的家长很生气,但是怕得罪老师,不愿意表达出来,伺机寻找把柄。
2.有的家长,不愿意对老师表达,但会对其他家长说,这造成了更广泛的层面的误解。
3.有的家长,会公开地或私下地质问老师,有时候误会消除了或增加了冲突。
4.有的家长,会直接向上级部门反映。
京誉君觉得,生活中面临的一切问题,都既是危机,又是契机。你可以让它变成坏事,也可以让它变成好事。有以上情绪的家长不妨试试京誉君的办法,相信你会收获不一样的家、校关系:
1、如果不是特别大的事或是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相信老师和学校,信任他们的动机,相信事情一定有你不知道的一面,哪怕最后证明老、师或学校错了,他们也不是有意的。
2、事情发生时尽量小一切顾虑向各方面了解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解,然后在与老师沟通的过程中,尽量心平气和的还原事实,个别家长因为担心得罪老师,放在心里不说出来,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冤枉老师。
3、澄清事实以后,再寻求解决方案。可能是一场误会,皆大欢喜。可能哪一方犯了错误,改正过来就可以了。可能双方都有问题,心平气和地分配责任。
4、重建关系。问题解决以后,与老师推心置腹,达成谅解。这样,关系反而加深了。
老师与家长的关系很微妙,因为中间隔了一个学生,也是因为学生才让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熟悉起来,但熟悉难免需要一个过程,也是由于并不直接接触导致了问题频频发生,各位家长不妨试试京誉君的办法,这样可以能够最大限度地赢得老师的尊重。
一味地忍耐既生气又不解决问题,在存在误解时任何一种过激行为都使各方受害,说到底大家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您是如何看待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呢?欢迎留言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