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即录用的,严肃追责!

9月18日,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并通报了有关情况。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答记者问时表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仍予以录用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据介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未依法依规对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理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纠正,并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黄伟说,教育部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2018年底印发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三个违规处理办法,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师德师风铁律,架设教师职业行为带电的高压线,明确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并持续开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先后曝光了四批典型案例,希望以案为鉴,高压震慑。

“教育部与最高检、公安部出台《意见》,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切实举措。”

黄伟说,为了抓好落实,教育部拟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教育部将履行好统筹、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制度的职责;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抓部署,明确查询部门,严格责任追究。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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