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滨江区试行班级微信群公约,要求教师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布成绩排名、优劣对比。据悉,广东此前也已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但可私发给学生和家长。成绩排名和优劣对比是否属于孩子的隐私?这个话题引起了广泛讨论。
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每位公民都享有隐私权,这是毋庸置疑的,学生也不例外。根据通说,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等情形都应当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隐私权也是青少年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和教师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比如不得随意翻看孩子的日记、书包等私人物件;给予孩子充足的个人空间,不要过度控制孩子;不得在孩子房间内偷安摄像头监视孩子……学习成绩排名属于孩子的私人信息,也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但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尚未建立健全的是非判断能力和自我管理意识,以及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学习成绩排名这类隐私权,可能需要作出一定的让渡、受到一定的限制。
有些人认为,对很多学生而言,公开排名可能会让其感到不舒服甚至承受过重压力,可能会给孩子心理带来一定的阴影,从而产生反效果。但实际上,公开成绩排名是一种有效的帮助学生发愤图强和进步的途径,如果不公开则便不知道孩子在班级中或者学校中的学习情况,也就不知道努力的方向。网友们也认为,“不公开排名对于孩子来说虽然可能得到了暂时的保护和安逸,实则却是在阻止学生加速进步的脚步,摸黑前行。而且,若一味地将孩子保护在温室中,他们的抗压能力会非常弱,将来走向社会将也会非常不适应,因为社会是残酷的,迟早要面对优胜略汰。”
因此,在处理未成年人教育这样复杂的问题时,仅仅考虑隐私权保护是不够的,正确的方向是既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又要让其知道自己真实的学习情况。学校可以采用公开成绩排名但隐去姓名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用学号代替姓名。通过这些变通的做法,尽量平衡天平的两端,也将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
关注是否应当公开学生成绩排名的背后需要我们考虑教育的本质。教育既是严厉的,也是亲切的;既是督促,也是保护。我们不要搞恶性竞争,但也不能搞温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