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自2020年秋学期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今天记者从广陵区了解到,该区相关幼儿园收费标准已经全部公布。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此前,在自愿申报的原则下,广陵区14所民办配套园均提出申报,并由广陵区教体局认定为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幼儿园。
据悉,由广陵区教体局牵头,自规、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广陵全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详细情况一一进行了排查、汇总、建立台账。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扬州市政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广陵区发改委对14所小区配套园开展核价工作。截至目前,14所民办普惠园均已完成成本测算。由广陵区发改委签发核定的民办配套园保育费文件标准已公布。此外,1所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幼儿园(非配套园)、1所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非配套园)保育费文件标准也已公布。
此次核定的新标准,自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如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如标准降低的,实行所有在园幼儿均按降低后标准执行。
据悉,广陵区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共计40所,公办和普惠园入园幼儿数14873人占比达95.4%。
扬州市广陵区发改委
核价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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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幼儿园(小区配套园)14所:大地连运幼儿园、金苹果鸿泰艺术幼儿园、七巧幼儿园、耶鲁联谊幼儿园、骏和大地幼儿园、扬名苑幼儿园、九龙幼儿园、和园幼儿园、乐美古运幼儿园;广陵区东方名城幼儿园、东方剑桥和昌运河东郡幼儿园、翠月实验幼儿园、江南一品幼儿园、蓝海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