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关于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
(河海校科教〔2020〕7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9 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士-博士学位连读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2021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协调,研究生院组织管理,学院(学部)具体实施。
二、选拔对象
2019 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3. 申请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硕士课程,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各学位课程成绩与相应学分的成绩之和/各学位课程学分之和,下同)排名位于专业前 50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且无不及格课程;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 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四、申请学科范围
1.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列入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学科、专业。
2.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
五、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相关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专家推荐。需两名专家出具推荐表,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硕士指导教师;另一名应为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3. 学院(学部)考核。各学院(学部)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不少于5 名具有高级职称、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硕博连读的相关专业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学院(学部)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4. 录取。各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并结合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公示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六、时间安排
1.2020 年12 月7 日8:00 至12 月11 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
2.2020 年12 月14 日前:考生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2020 年12 月18 日前:学院(学部)制定考核细则,完成考核(具体安排由学院(学部)另行通知)。
4.2020 年12 月底: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示审批结果。
七、其他
1. 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学部)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为了更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各学院(学部)在开展硕博连读工作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招生指标。
2.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4 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3
年,最长不超过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学费标准为1.0 万元∕年。
3.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 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4. 硕博连读资格正式确定后的相关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5. 在选拔、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 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2021 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培养,2021 年9 月入学。在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到正式转入博士学习期间,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继续做好硕士导师要求学习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和博士导师联系做好相关专业学习及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