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12月7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89号(教育类013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近年来,各种“进校园”活动丰富了学校的课程建设,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负担,干扰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对此十分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规范和精简各类“进校园”活动。
据悉,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教育部答复指出,2020年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围绕对学校管的太多、干扰太多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要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尤其是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各地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举措,继续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为中小学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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