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课3个月零5天退费按4个月算,遭家长质疑并起诉至法院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大多数幼儿园都没有按时开学行课,对于提前预收的保教费和伙食费该如何退?四川乐山有家长反映,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实际行课3个月零5天,但是退保教费和伙食费却分别按4个月和3个半月计算。

金太阳幼儿园

对此,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园长曹阳表示,这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公办幼儿园来执行的。但部分家长认为,这种退费计算方法有违公平原则。其中有一位家长已将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起诉到了法院,要求退还多收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家长:

实际行课3个月零5天

退费时咋按4个月算?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乐山市民梁女士的女儿便在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上学。据梁女士介绍,每学期都提前交费,保教费10000元,伙食费2500元。

没想到,今年春季学期原计划2月份开学,因为疫情却一直延迟到4月13日才正式开学,于7月17日放假。

放假后,幼儿园通过微信群消息通知家长,该学期保育费和伙食费均按四个月收取,退还1个月的费用。随后,家长收到退回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共计2500元。

幼儿园退费通知

“从4月13日开学至7月17日放假,实际行课时间只有3个月零5天。”梁女士等很多家长都感到纳闷,为啥退费时按照4个月来计算?

几天后,家长们再次收到幼儿园通知:根据教育部门相关文件,保教费按月计退,不足半月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以1月计算,伙食费据实结算。因此,保教费按4个月算,退1个月费用;伙食费按3个半月算,再补退半个月伙食费250元。

对此,梁女士表示无法理解,她认为,实际行课时间3个月零5天,即便按照教育部门的算法,保教费也应该算3个半月,伙食费据实结算应该精确到天。

有家长甚至怀疑,4月13日开学、7月17日放假是不是园方精心设置的?如果延迟3天开学,再提前两天放假,应该只算3个月的保教费了。

园方:

按自己规定一分钱都不退

已参照公办园退费文件执行

据公开资料显示,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由乐山市惠灵教育集团打造的一所民办幼儿园,系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该园园长曹阳介绍说,2020年春季学期确实是从4月13日开学,7月17日放假,7月21日领取通知书,实际行课时间确实只有3个月零5天。

关于退费,曹阳告诉红星新闻,他们是参照教育部门下发的针对公办园退费文件执行的,不能简单拉通算,保教费不足半月按半月算,超过半个月按1个月算,4月、7月都超过半个月,各自都算整的一个月,即4、5、6、7共四个月计算。

“按照我们自己的规定来说,是按学期交的保教费,哪怕只上了一个月,也是一分钱都不退的。”曹阳解释说,因为学位给你保留在那,师资等配置也全部保留在那,“如果所有学生都只读一个月就走了,都要退费的话,幼儿园还咋个办?”

关于伙食费,曹阳表示,该退多少退多少,但是据实结算没有说按天,该园以月来收费的,所以退了1个半月,“那半个月我厨房所有的配置都到位了,还有人工工资开不开?再退一步讲,即使再多退几天伙食费,也没多少钱嘛”。

针对开学和放假的时间,曹阳回应说,这并非幼儿园自己定的,也是参照教育部门规定的公办园开学和放假时间来的。同时,曹阳对于要求幼儿园退保教费表示非常不解,“小学、中学、大学的学费都没退,为什么要求幼儿园这样做呢?我觉得对幼儿园太不公平了!”

教育局:

民办园没有硬性要求

收费都是市场化的

对此,乐山市教育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专门的关于退保教费的规定,只有住宿费、伙食费要求按实结算,所以借鉴了其他地市州和省份的一些做法。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园保教费的退费,因为公办园是按月收保教费,所以不足半月按半月算,超过半个月按1个月算,伙食费则据实计算。

“对民办园没有硬性要求,可以参照公办园来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前置条件不一样,民办园一般都按学期或按年来收费的,成本核算也不一样,民办园自主办学,收费和退费也有自己的规定,都是市场化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该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此前也有家长投诉过幼儿园,当时跟双方都沟通过,希望相互理解,一方面虽然娃娃没来读书,但是幼儿园也有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幼儿园也要理解家长,毕竟娃娃确实没来读书。关于民办园的收费和退费,值得探讨。

对于伙食费的计算,该负责人表示,这点应该没有争议,伙食费肯定要据实结算,确实按剩余天数来算比较合理,如果伙食费没有退够,将会跟幼儿园进一步再沟通。

公开资料显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4月10日曾发出预警,要求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相关案例:

法院调解退学全退

留校已缴费的70%自然顺延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7月23日消息,朝阳区某双语幼儿园因疫情影响一直未开园,因退费问题被32名家长告上法院,另有170名家长也在计划起诉。经朝阳法院调解:家长要求退费的,解除入学合同并退还已缴纳费用;儿童继续留校的,已缴纳费用的70%自然顺延。

法官建议,如遇类似纠纷,幼儿园、教育机构应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做好相关退费或顺延工作,对于无法继续就读的儿童提出合理且切实可行的退费方案。对于继续就读儿童,应尽量将已缴纳学费顺延至下一学期,并减免相关费用或者增加服务内容,妥善化解矛盾。

12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针对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的退费问题,梁女士的爱人已经将幼儿园起诉到了法院,认为实际行课3个月零5天,却按4个月收保育费、按3.5个月收伙食费显失公平,要求退还多收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共计1625元。

目前,该案尚未正式立案,法院正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张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