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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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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疫情形势和该市实际,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寒假,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自1月16日起放寒假;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寒假;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此前,12月5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信息,一份冷冻食品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
连日来,相关部门已对阳性样本涉及经营、加工、储存场所及周边环境,以及密切接触者的生活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和封控,对涉及的冷冻加工原料、半成品全部进行了封存。对于相关人员已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
12月10日,黑龙江省东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详情
患者孔某某,男,40岁,公司职工,安徽太和县人。12月9日,东宁海关核酸检测阳性,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会诊,综合检查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牡丹江市、东宁市立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组织流调、检测和消杀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和现场管控等措施。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已对患者居住、活动等地区和场所实施封控人员和环境核酸检测。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相关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和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做好闭环管理和各项防疫工作。同时,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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