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日报记者 乔地
12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科委等单位联合发布两个“办法”,即《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首次将两个研究系列纳入社会化评价,首次实行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不少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北京办法”或将引爆新一轮职称改革。
我国自1986年发布职称改革方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制度迄今,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等方面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实施25年来,一些弊端也陆续暴露,片面强调学历、论文、外语以及论资排辈、标准和职称比例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向职称评审制度丢下一枚“炸弹”
北京市此次发布的两个“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为两类科研人员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研究员“直通车”评价机制,建立了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的分类管理模式。“这不啻在愈发受到诟病的职称评审制度方面丢下一枚‘炸弹’,还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引爆新一轮的职称改革。”河南省政府参事、河南省社科院原院长张占仓研究员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他说,针对过往职称评审中暴露出来的弊端,“北京办法”至少有三大亮点:
第一,对科研人员实行分类评价,符合科研规律。在规模比较大的科研队伍中,一般情况下,人员岗位与职业习惯确实是分类从事科研工作的。有些人员擅长从事基础研究,有些人员乐于从事应用研究,有些人员热爱基层,愿意进行技术推广。有了分类评价方法,有利于各展所长,形成复合型的更加吻合社会实际需要的创新团队,这是实事求是精神在职称评审中的具体体现,既科学,又可行!“北京办法”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型3类,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型2类,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第二,对突出贡献者可以破格晋升职称。这种政策导向,有利于引导有重要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重大技术突破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北京市进一步完善高层次科研人员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等,可申报研究员“直通车”评审。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第三,首次将两个研究系列纳入社会化评价,破除体制外科研人员职称申报“玻璃门”,打通体制内外科研人员的评价渠道,实行分类管理模式。北京市高校、科研机构等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科研人员,通过单位职称评审即聘任到岗位。对于企业、智库等非公单位的科研人员,可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方式,参加市科委或市社科院分别组织的两个研究系列职称评价,科研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企业、智库等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
职称改革何去何从?
事实上,针对职称评审中的弊端,在“北京办法”出台之前,已有一些地方开始了“趟雷”。早在2003年,温州开发区就一改以往的单位推荐、专家评定的方法,实行社会化评价,由相应的社会评价服务机构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并采用考试、述职答辩、现场测试、人才测评等考察手段,定性、定量相结合、量化打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来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
2018年9月,媒体报道南京理工大学的职称评审改革,没论文也能评职称!其改革举措的核心是对不同的岗位,在职称评审时提出不同的要求,改变以往一刀切,唯论文发表数量是举的弊端。该校人事处长孔捷介绍,“在以教学为主型教师的职称评审上,发表论文不再是必备条件”,根据“实验教师型”岗位要求,有老师因为教学成绩突出,虽然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也一次性通过高级职称评审。
2020年4月20日,浙江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以用为本,市场评价;转变职能,放管结合。发挥市场在职称评审中的基础作用,政府逐步从微观的评审工作中脱离出来,运用复审评估、行业监管、执业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职称制度运行的指导和监督。改革评价标准,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建立以工程技术需求为基础,以工程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将技术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最重要内容。
在国家层面,相关部委也多次发文,从学风建设等方面触及职称评审中的一些问题。如2020年2月日,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破除评职称唯论文不良导向,优化职称(职务)评聘办法,不把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职务)评聘的直接依据,以及作为人员聘用的前置条件。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提出各自评价的侧重点,明确论文在其中的不同权重;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引导评审专家不简单以 SCI 论文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并倡导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规范评价评审工作,大力减少评估评审事项,评价指标和办法要充分听取意见,实行代表作评价,并遵循同行评价原则。
科技部还专门发布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论文发表不再作为对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限定性条件。《意见》提出,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早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当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职称评审何去何从?张占仓说,“北京办法”和不少地方、部门陆续出台的政策,无疑都是有益的探索,他希望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台更加合理、规范、科学的全国性的职称评审改革方案,更好调动、凝聚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中国海洋大学教授王天定说,职称评审改革是一个导向性极强的工作,它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科研水准,进而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在积极推动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时,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
来源:科技日报 图片均来源于视觉中国
编辑:张琦琪
审核:朱丽
终审:冷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