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教丨家长被安排校门口执勤遭质疑,家长“义工制”如何构建?

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近日,有山东日照莒县的学生家长质疑,“每个班级每天都要派出家长到路口执勤,有的家长没空,就爷爷奶奶上阵。像我们这种有二胎的双职工家庭,真的真的没时间!能否不要再让家长去执勤了?”

对此,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称,“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为督促学校落实好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继续采取专项和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

我国教育部门已经明确,学生作业不能变为家长作业,这是对学校老师和家长在学生作业这一问题上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而除了布置家长批改、辅导学生作业这一问题外,现实中确实存在有的家长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在校门口执勤,疏导交通,参与安全管理这一情况。对于这一情况,该怎么看待?

在笔者看来,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的校门口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这主要应该由社区警察、交警和学校保安共同负责,不应把这一任务交给家长。而对于确实存在安全管理压力的学校,家长们从配合校方搞好安全管理出发,成立“义工队”,由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这也是发挥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作用,但前提必须是家长自愿,不能是被自愿、强制。发挥家长的“义工”作用,还不只是校门口执勤,学校食堂卫生监管,学生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学生社团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都可发挥家长“义工”作用。

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应该在社区,在上学、放学时段,社区警察、交警要及时到位,维护交通秩序。但从现实看,对于有的地处市区闹市的学校,每天的上学、放学时段,都存在人流拥堵,车辆拥堵的问题,这个时候,往往就需要学校保安、老师配合参与管理。而当老师、保安力量有限时,家长的参与对学校来说,就是“雪中送炭”了。

并非推卸学校和社区管理的责任,而是如何做到管理的优化。校园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作业不同,属于非教育事务,而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主要参与非教学事务。我一直反对教师给家长布置批改孩子作业的任务,因为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教学事务,这应该由教师完成,而不能把家长卷入。而对于非教学事务的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家长一方面可以对校方提出意见,加以监督,要求学校保障学生安全,处理掉存在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则可以利用可用的家长资源,担任学校的“义工”,为办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此拓宽学校的办学资源,实现家校共育。

需要注意的是,探索家长“义工制”,首先必须健全家长委员会。这应该由家长委员会自主决策,而不是由校方主导,布置家长当“义工”。而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的非教学事务要做到独立、自主,需要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家委会成员,家委会成员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办学管理、监督。而且,家长委员会还有代表家长维护学生权利的责任,如学生被教师歧视性对待,家长委员会应该出面交涉,要求学校调查教师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有这样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当义工”也就不会被自愿,包括被校方安排,以及本人确实没时间、不愿意,但考虑到学校会不会因此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而“假装自愿”。有意愿、有时间的家长自主参加,乐于其中,没有意愿也没有时间的家长不参加,也很坦然,这就发挥家长“义工”的积极作用。因此,这还是学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问题,构建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尤其是非教育事务管理的作用,是学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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