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将构建八个教育发展共同体

本报讯 近日,《白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将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构建8个教育发展共同体,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方案,白云区将以实施名校带动、共同发展为目标,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构建8个教育发展共同体,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解决学科不均衡问题,提升全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切实推动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不仅“有学上”还要“上好学”,提升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实施范围包括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民办学校,共同体包括牵头校、成员校和教研联合校。其中,区属小学和乡镇小学组成的共同体,区属优质小学是牵头校,区属其他小学、乡镇小学是成员校;区属初中学校和乡镇初中学校组成的共同体,区属初中学校是牵头校,乡镇初中学校是成员校;民办学校纳入共同体作为教研联合校。目前,全区共有47所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纳入共同体建设,白云一小、白云九小、白云十小、白云十五小、白云十六小、白云区实验中学、白云五中、白云七中等作为牵头校,已有序开展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

据悉,教育发展共同体将围绕“抱团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实施学校管理一体化、队伍建设一体化、教育科研一体化、学生交流一体化、督导考核一体化、效益联评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工作。其中,共同体学校统一制定教师培养目标和措施,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培训研讨、名师带徒等活动,每学期牵头校校长需在成员校听课3节以上,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蹲校指导不少于1天;牵头校骨干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等需在成员校指导教学教研、帮扶示范教学等不少于1次,成员校所有教师在牵头校参加教学、教研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每学期共同体学校开展集体教学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每学年联合开展学生互动活动1次以上。

为顺利推进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白云区还制定了共同体建设评价办法、激励办法以及教学管理、师生交流、考核评价等各项制度,匹配专项经费,用于共同体各项工作开展,保障共同体教师流动、教学科研、质量提升、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实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培中心等也将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推动共同体建设高效开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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