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怀化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1月25日正式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月22日),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2月1日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3日至25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6日至28日),2月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附: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1年寒假春节将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教育系统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1月25日正式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月22日),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2月1日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3日至25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6日至28日),2月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要求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及时将寒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疫情防控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切实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个人防护。放假期间,学校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领导值班值守,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各类场所的卫生清扫及通风消毒;师生员工要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诊排查与报告,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市旅居需按要求进行报备。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建立健全快速反映机制,提前谋划、制定2021年春季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时须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的暂缓返校,严防疫情输入校园。
三、精心安排假期学习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需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导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游戏,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消费和沉迷网络游戏现象。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抵制落后腐朽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节能减排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教育师生勤俭节约,文明度假过节。中小学教师要针对寒假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不正之风发生。
四、切实做好师生走访慰问工作
各地要深入开展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走访慰问工作,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农村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督促检查教育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要关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群体的学习生活情况,创造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对春节期间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安排专门人员重点关注。
五、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从教行为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出租或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
六、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学生防传销、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烫伤烧伤、防滑冰溺水、防野外用火、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以及疫情防控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校内外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伤害,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前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学生安全、防寒防冻措施。要做好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防御工作,制定科学应急预案。各地要对教学用房、宿舍、食堂、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学校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排查,严防因冰雪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特别要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寄宿制学校要采取安全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学生上下学安全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可提前放假,耽搁的教学时间可在新学期内补足。
七、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校车管理部门和校车运营单位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教育和监管,不超速超载运行,严防因积水、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塌方等影响学生安全。要加强对极端恶劣天气的超前研判、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校车服务提供者和校车驾驶员发布预警信息。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认真排查,严密监控。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摩的、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和无证、超载船舶等不安全车船。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寒假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寒假前和春季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对于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怀化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
来源 | 微言怀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