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芬河市一24岁幼儿园女教师确诊,疫情当前,温馨提示各位家长及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疫工作。
该确诊教师现住绥芬河市海融幸福里小区,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15日,在对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核酸筛查时,核酸检测呈阳性,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有关部门已针对其所排查出的密接者和密接的密接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曾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防疫组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小编为您将防疫公告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1.密切关注考点变更信息,及时登录“研招网”,重新打印准考证。
2.提前下载、打印《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从12月12日开始,每日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考点。
3.考生须在12月12日至25日期间,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研考频道”,提前下载、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4.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测温正常后可入场参加考试。
5.需提交核酸检测结果人员范围:
(1)考前 14 天有省外旅居史考生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须持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
(2)考前从境外抵返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相关考生在入场时将核酸检测结果报给考点工作人员。
详细考生防疫事宜公告如下:
黑龙江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公告
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招委〔2020〕2 号)和省招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形势,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防疫组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考生防疫事宜公告如下:
第二,全体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研考频道”(https://www.lzk.hl.cn/ykpd/),提前下载、打印《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从12月12日开始,认真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考点。
第三,所有考生须在12月12日至25日期间,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研考频道”(https://www.lzk.hl.cn/ykpd/),提前下载、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第四,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经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第五,关于考生核酸检测范围。考前 14 天有省外旅居史,以及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考前从境外抵返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相关考生在入场时将核酸检测结果报给考点工作人员。
第六,考生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健康防护。12月12日至28日,考生如无必要不宜离省,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要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勤洗手、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坚持体育锻炼,注意冬季季节性疾病防范,外出佩戴口罩,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考生要自备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鉴于黑龙江省冬季严寒,考场不能开窗通风换气,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时可以短暂摘下口罩,其余时间,提倡考生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第七,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八,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请考生密切关注省卫健部门和报考点所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及时登录研招网、省招考院官网、报考点当地官网等,查看掌握可能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和相关信息,并按新的安排信息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黑龙江政务、黑龙江省教育厅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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