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wifi作弊器亦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12月14日,南充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理论考试的考场里查获两名考试作弊学员。
【案情简要回顾】
12月14日上午,在嘉陵区车管所摩托车驾校考场理论考试进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两名学员行为举止异常:两名学员在考试时不专注答题,眼睛一直在不停地扫视环顾四周;当工作人员走近他们身旁时,其神色慌张,手不停地发抖。在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时,两人更是闪烁其词。工作人员初步判断:两名学员有作弊的嫌疑。车管所民警随即将两人带离考场做进一步调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两人身上均携有带微型耳机、微型摄像头、无线WiFi信号接收器等作弊设备。迫于紧张和被抓现行的双重心理压力,两人交代了自己因担心无法通过考试,
不惜铤而走险耍起了“小聪明”,携带“考试神器”作案的事实。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将两人移交至滨江派出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02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这起“前车之鉴”给盆友们提个醒:
作弊是有风险滴——风险系数高达100%
各位,还是少刷朋友圈多刷题吧~~
看到了吗?科目一90分就在向你招手呢~~
03
【“厚此薄彼”,有失偏颇】
很多人想当然地以为,只有像高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这类全国范围内的“大考”中作弊,才会被处罚,而对驾考这类考试不以为意。
实则不然。法律规定的考试主要包括:
1. 教育考试:包括入学考试,如高考等;水平考试和文凭考试。
2. 国家工作人员选拔考试:如国家公务员考试等。
3. 资格类考试:如法律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等。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04
【铤而走险?得不偿失!】
在驾考中作弊,不仅触犯了法律,有失公平;更是在培养“马路杀手”,是对公共安全及自身不负责的表现。
广大交通参与者不仅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最终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勿投机取巧,以身试法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来源:嘉陵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