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一中学规定不交伙食费不能进校午休?家长:饭菜难吃孩子吃不饱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黄磊

近日,宝安中学(集团)塘头学校的家长陈先生向读创/深圳商报反映,称学校规定不在学校订餐吃午饭的学生,不许在下午1:40分前进校午休,孩子们面临午休无处可去的尴尬处境。学校的理由是出于校园安全考虑,但部分家长认为这样的规定并不合理。

家长:饭菜难以下咽 孩子青春期需要营养

陈先生是宝安中学(集团)塘头学校的一名家长,他的孩子在该学校读初中。就在这几天,学校通知他们午餐跟午休挂钩。

学校的通知提到,为加强校园安全,对于学生中午自行出校门去小店买饭进校园吃的问题,学校做出以下规定,中午放学时段只出不进,下午1:40统一再准入,请各位家长注意孩子在校外的安全。

陈先生说,学校午餐费一学期是1800元,孩子不在学校吃饭的原因,并非觉得学校收费贵,主要是因为学校配餐公司的饭菜质量太差,要么很咸要么很淡,有的甚至难以下咽,家长们多次提出意见也没改善。“孩子处于青春期,身体发育需要大量的营养,我们想让孩子吃好点也是正常的。”

“孩子吃了2个学期再也不愿吃了,有时候吃了几口就倒掉,所以这学期很多学生选择在外包餐。现在临近学期结束学校搞出这种规定,到底是为学生安全着想,还是为利益服务?”陈先生质疑。

陈先生表示,家长们中午根本没时间接送孩子,有的孩子回家午休也太远,根本不切实际。不仅如此,他还担心,如果孩子在外面吃完饭不让他们进学校,势必造成学生吃完饭后在外游荡,也很容易结交社会人员,安全更无保障。

“我们家长的诉求很简单,希望学校可以恢复原来的规定,也就是在外吃饭的(包含回家吃饭的)允许12:30前能进学校午休或学习。”而对于陈先生的看法,也有部分家长认为,学校饭菜众口难调,在外面吃完回来的同学回校时间都不固定,也会影响其他学生午休,饭菜不好吃只能自我调整。

对于家长的担忧,记者联系了该学校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深圳有很多学校也有类似规定。对于家长反映的情况,学校昨日召开会议讨论,目前已经向宝安区教育局说明了情况,其他情况不方便解释。

律师说法:学校无权限制学生入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一直是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关心的民生大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7月11日制定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下文统称《午餐午休管理意见》)提出: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多方参与、责任分担的学生午餐午休解决机制。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尹华筠提到,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学校午餐的规定或变相措施,均涉嫌违背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同时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关于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留校或者入校时间问题,法律法规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在7时至18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一)法定节假日;(二)市教育部门作出防区域疫、安全防范等安排;(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留校或者入校的,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教育部门制定。”根据《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学生可以留校或者入校,但应当服从所在校学教师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那校方应当如何进行管理?有无规定可依?深圳市教育局制定的《深圳市中小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留校或入校的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学生活动的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守则)。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在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内,学生进出学校应当逐一进行登记,登记具体办法由各学校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电脑智能系统管理,登记应有学生姓名、班级、出入时间等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资料的留存备查工作。”

尹律师提到,从规定来看学校可以登记,但无权限制学生入校。登记是管理,但绝不能等同于是限制。同时,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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