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网友“缘源”
向抚州有关媒体留言反映:
半学期刚过,抚州高新区北师大新标准实验幼儿园就开始催家长预缴来年学费,用玩具和砸金蛋等活动鼓动幼儿找父母预缴学费。把预缴学费的任务落实到各班老师身上,完不成任务还要扣老师工资,甚至扬言不预缴学费的,来年通通涨学费。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12月18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回复:
接您留言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园12月9日-12月11日采用送玩具和砸金蛋进行收缴本学期没交完的学费和预缴下学期的学位费,活动期间有165人缴费。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求该园立即整改,退回所收预缴费用。该园负责人反映:预缴费采取的是自愿原则,没有要求强制预缴费,不会出现因为幼儿晚交费而涨价的情况,也不存在强制教师完成预缴费任务,没有发生因收费问题而扣教师工资的事件。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精神,抚州高新区新标准实验幼儿园为保教费标准为450元/月(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本期责编:陶沙
来源:赣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