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大班额占比降至1%以内 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2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改革攻坚新闻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自2015年9月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消除大班额工作以来,山东省已累计完成投资约17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4064所,新增中小学学位354万个。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教学班基本消除(由2014年的 23.49%降至1%以内), 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

依据城镇化发展要求,编制专项规划

指导各地市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一县一案,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调整完善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组织对所有中小学班额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对存在大班额问题及学位供应紧张的学校,一校一策制定化解方案,逐市、县(市、区)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确定年度改扩建、新建学校规划清单,以及教职工需求、资金需求情况,列明解决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坚持特事特办,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 明确了消除大班额“人”“地”“钱”系列保障措施。在师资保障方面,创新出台了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政策,规定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数量,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编制无法满足的,由各市在市域内统筹调配事业编制解决。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需要新增用地指标的,由省、市、县三级统筹保障。支持通过梯次补位办学、盘活闲置废弃教育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优先保障消除大班工作。鼓励各地闲置的机关事业位办公场所,要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在经费投入方面,统筹出央和省级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予以奖补,将符合条件的消除大班额项目纳入地方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地方片区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后对消除大班额项目建设予以重点倾斜。

强力督考推进,形成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

将消除大班额工作作为市县两级政府“一把手”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将消除大班额成效纳入对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省政府督查、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强力督导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配套中小学校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使用”的要求,切实防止“前期配套不到位、后期被动补学位”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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