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11号建议进行答复。
据悉,建议提出:“在部分省级区域先行先试,开展非国控医药专业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在研究“十四五”规划高校设置工作时,系统谋划“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优质高职院校试办本科层次非国控医药职业教育专业。
同时,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当前正在推进的三大工作,以及下一步将落实的四大举措。
具体详情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11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0〕30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省级区域先行先试,开展非国控医药专业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对全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意义重大,是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理念的重大举措,也是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的重要路径,有利于使教育选择更多样、学生成长道路更宽广,使学业提升通道、职业晋升通道、社会上升通道更加畅通。
经过各地不断探索实践,我国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但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仍是短板。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允许一批高职学校试点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截至目前,已分批建设了22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主要有:一是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作。支持山东以高水平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设为突破口,在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甘肃按照高校设置程序和标准,将1—2所首批转型发展的本科试点院校转型为应用技术大学,1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分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同时,支持甘肃积极创新,依法依规推进2—3所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单独转设或与省内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并组建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二是扎实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指导工作。保证试点学校的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掌握试点单位的建设进度和工作成效,指导试点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三是研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目录等文件,为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工作,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法步伐,为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法理依据。二是印发实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在研究“十四五”规划高校设置工作时,系统谋划“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优质高职院校试办本科层次非国控医药职业教育专业。三是强化对各地各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指导,推动试点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进一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积累可复制推广的办学经验。四是积极推进与部分省份和城市联合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创新发展样板城市等工作,支持各地将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