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是否合理合规的问题。官方回应!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幼儿园收费是否合理合规的问题。唐山市路北区委书记 张秀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说明了要求。

详情如下: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感谢政府幼儿园普惠制改革,减轻群众负担。

情况:路北区幸福花园小神童幼儿园,2020年8月份,该园改成普惠制幼儿园,学费从每月2230改为每月1200元;伙食费从每月170元变成每月500元,巧设名目增加“延时管理费”每月330元。总学费从2400变成2200元。

请问:1.学费降价1000元后,增加伙食费,延时管理费是否合规合法,有政策依据吗?

2.延时管理费,即使不入园,也必须全月收缴。该园下午4:30放学,家长都接走了,放学时间早,家长都接走了,为什么要收取这个费用?

其他园所放学时间也没这么早呀,公立幼儿园费用低,放学也没这么晚吧。是不是更不应该收取这费用?

2.学校收取教育基金3000元,是否合规合法?

3.学费从2400元降为2200元,是不是和改幼儿园普惠制的初衷不一样?

唐山市路北区委书记 张秀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的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校已收悉!

1、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价行费【2014】25号)、《路北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该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1200元 /月、伙食费28元/日、延时费15元/日是合理的。该园2020年1月13日已经在路北区发改局备案,并按要求公示。

2、该园早上7:00—7:50,下午4:30—晚7:00这两个时间段的非正常在园时间为延时服务,但应该在家长自愿参加延时服务的前提下收取,全月不出勤的幼儿不应收取。

3、幼儿园收取教育基金3000元无政策依据。

4、路北区教育局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我区范围内全面推开,真正服务百姓、惠及大众并严格监管指导,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严格制止,责令退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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