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教育部给老师撑腰,学生违纪严重可停课,管学生别再怕了

一直以来,教师要不要享有惩戒权,如何惩戒言行有错的学生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也困扰着广大一线教师。

近日,教育部经过多次审议,终于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此文件下发后,小徐老师所在地各学校马上组织老师们进行了学习,细看此规则,我们不难发现,教育部在制定此规则时相当谨慎,既想给教师一定的惩戒权,又想给这把“戒尺”划定“尺度”;既想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又想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效果,同时又想兼顾家长的情绪,减少家校矛盾。

也正因此,教育部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要有法有度,符合教育规律,力求做到客观公平。教育部作为此次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者和总指挥,将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划为较经、较严重、严重三大类,并给不同违规违纪程度的学生惩戒划定了范围及力度。

一、划定教师可制止、批评教育及惩戒的范围。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生不完成教学任务,不服管教,扰乱课堂或学样教育秩序,或者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等,教师均有权制止、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惩戒等。

二、划定教师惩戒的力度

1、学生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

可点名批评或课后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做检讨;可罚做额外的服务任务;也可罚站,但时长不超过一节课;也可执行学校校规校纪或班规班纪公约中规定好的惩戒措施。

2、学生违规违纪情节较严重的或经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

可由学校德育工作者予以训导或者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可罚做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也可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内外集体活动等。

3、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可给予停课停学,要求家长进行教育管教,但时长不超过一周;可由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进行训导;也可安排专门的课程或教育场所,由专门的社会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等。

除此之外,教育部还要求,教师惩戒违规违纪较轻和较重的学生时,可在事后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家长,而对违规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的学生进行惩戒时,要事先通知学生家长。

与此同时,教育部又划定七类严禁教师实施的体罚及变相体罚的行为(如下图所示),明确规定教师不可做诸如击打、刺扎等造成孩子身体痛苦的惩罚;也不可做说类似辱骂、歧视等造成孩子心灵痛苦的话;即使是罚站或罚抄写也不得超过孩子心理可承受或规定的程度;更不可有带有个人情绪、好恶对学生进行不合理惩戒;也不可因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教育惩戒。

由此可见,教育部在划定教师的惩戒权时,明确规定了教师可实施惩戒的范围和力度,同时也兼顾了“家校共管”,目的还是以保护教师的合法教育权、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减少家校矛盾为目标。

纵观以上教育惩戒方法,真可谓方法多多,有经验的一线教师认为,诸如批评教育,写检讨,一节课罚站,或者罚做公益性服务任务等惩戒办法对端正大部分学生的学习态度,规范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等还是有着有效作用的,但对于屡教不改,天性叛逆顽劣的学生来说,有可能出现批评教育他,他不听,让他写检讨,他不写,罚他做公益服务任务,他不做,让他罚站他不在乎的情况,而像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顽劣的学生,教师也只能采取最后的“杀手戟”——停课停学一周,让家长领回家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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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教育本来就是一项劳心劳力,繁琐不堪且又有可能收效甚微的工作,再加上现在的孩子从小没有受过挫折和打击,心理承受能力差,对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方式要求又高,因此也给家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教师不知道如何对学生进行惩戒权,一些诸如打骂学生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生言行的不合理管教行为时有发生,也让家校矛盾及师生矛盾日益明显,如今教育部给教师的惩戒权划定了尺度,老师们只要依规依法行使自己的教育惩戒权,相信即使家长和学生不满意,即使提出再多的异议,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在教师管教学生无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也会依规依法给教师撑腰的。亲爱的老师们,这回你们知道怎么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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