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寒假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腊月ニ十,星期一)开始。
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寒假时间从2021年2月5日(腊月二十四,星期五)开始。
2021年春季学期,2月23日(正月十二,星期二)开学。
幼儿园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针对即将到来的寒假
文件中要求
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
如遇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寒假安排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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