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公告中说明了对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
违规名单部分截图如下,其中违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点:
1、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3、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6、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拟处理意见主要有以下2点:
1、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此消息一出,微博也炸了锅,很快登上微博热搜。
考研界的一些老师也陆续发表对这件事的看法,其中徐涛老师呼吁大家诚信考试,诚信对我们年轻人很重要。
由这件事可以看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要求考生自己首先要做到态度端正,不投机取巧。考研是人生大事,不要拿考研当儿戏,辛苦准备大半年,关键就在考场上的3个小时,所以考场上一定要遵守考试纪律,对自己负责。希望22考研以及23考研的同学们,引以为戒。
对于以上违规事实,仔细观察,都是学长以前提及过并让大家一定注意的地方。尤其是第4条,不仅是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算违规,而且在考试开始前,没有考试开始的信号,提前答题也算是违规。这点许多同学都不以为然,在考场上违规后才发觉后悔。
当然,对于被判定为存在违规行为的同学,也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果考生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相关部门陈述或申辩,记得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学长呼吁大家诚信考试,不要让自己辛苦地努力付诸东流。祝愿大家顺利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