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对别人太负责,就是对自己失职

文/学乃身之宝

上周日,和老公去一个老乡家(阿姨)串门。

我们认识有十几年了,她女儿大学毕业后来上海工作,那时就有来往,现在,她帮着女儿带孩子,我们离得有点远,见面次数很少,这次见面聊了很多。

阿姨和我抱怨说,帮女儿带孩子很辛苦,自己付出那么多,女儿还不领情。

女儿和我说,妈妈管得太多,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让她很不舒服。

我就和阿姨说,既然她觉得你管得多,你就不管了,回东北享福去。

阿姨苦笑着说,我真走了,他们的日子过不好的。

女儿很不服气,觉得妈妈说得有些夸张,还举例说上次爸爸生病,妈妈回老家照顾,他们一家三口也过得挺好。

其实,这样的场景在很多家庭都出现过:父母抱怨付出多,但又不肯放手,儿女们不领情还不高兴。

其关键原因是,父母为儿女考虑得太多,负责得太多,剥夺了儿女为自己成长负责的机会。

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说说,为什么不要为别人考虑太多。

1.照顾好自己,才有心甘情愿照顾他人的可能性

当我们爱一个人,或喜欢一个人时,会不觉得想为其做点儿事,以证明自己的“好”。

但有时,这个“好”过度了,付出太多时,就会心生抱怨,进而出现“费力不讨好”的情况。

就像我这个阿姨,她本来可以在老家享清福的,现在为了女儿不仅牺牲了自己,女儿还不感恩,这让她很恼火。

在我看来,是阿姨为女儿考虑太多了,总想着为女儿负责,忘记了自己的感受,没有照顾好自己。她认为女儿家没有她,生活无法继续,真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而已。

或许,很多父母都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们总是低估孩子的能力,高估自己的本事,总想着为孩子负责、付出,甚至是牺牲,但他们忘记了,一个人没有照顾好自己,怎么能照顾好他人呢?

阿姨就是没有照顾好自己,过度牺牲,所以才有抱怨,而如果她把自己照顾好了,就会心甘情愿照顾他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爱一个人,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否则很难心甘情愿去照顾他人。

爱人,先爱己。

2.为别人考虑太多,会形成隐形的控制

父母的“我都是为你好”,让太多儿女们无法承受。因为有时父母所谓的“为你好”,并不是为了他们好,实则是为了他们自己好。

就像阿姨,她觉得是在为女儿付出,但在女儿来说,她并不觉得是为自己好。

也就是说,为一个人好的标准,是由接受方来认定的,这就像别人送的礼物是不是好的一样,只有接受者觉得是“好”的时,这个礼物才真的是“好”的。

更为重要的是,过度付出会产生一种隐形控制。

父母用自己的牺牲,作为控制儿女的手段。

就像阿姨女儿和我说的,妈妈管得特别多,“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些原本是褒义的词语,在她嘴里说出来后仿佛成了让人细思极恐的词语。因为她必须听从妈妈的安排。她说孩子穿什么,吃什么,都需要妈妈来安排,有时看妈妈很累,自己带孩子出去,回来后不是说给孩子穿多了,就是穿少了,反正就是各种挑剔,不和她的意。

想想看,一个成年人的生活里,有一个妈妈要给她安排一切,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和体验——被控制、被束缚。

一个人无法为自己的生活做主,自然觉得不舒服。

可见,为别人考虑太多,对这段关系的维系是不利的。

3.把照顾好他们自己的权利交给他们自己

知名心理学者武志红老师认为,总想着为别人负责的人,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虚弱,也会导致对方的虚弱,因为他考虑了别人太多的东西,他的双肩上就有了重担,而且因为他总是考虑别人,或者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他就剥夺了那些人在痛苦中获益的权利。

就像阿姨,她为女儿考虑的太多,总想着为女儿负责,不仅自己特别累,也无法让女儿独立,因为女儿成长的机会,都让她给剥夺了。

父母爱孩子可以,但不能什么都替孩子做,因为那不是爱,而是害。

对一个人真正的负责,就是把照顾好他们自己的权利还给他们自己。

要知道,除了自己,没有谁可以为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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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帮儿女照顾家里,或做些事,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否则就会心生怨气,反倒让彼此的关系紧张。

对别人太负责,就是对自己失职。

其实说到底,亲密关系中,需要分寸感和边界感。

父母不要过多干涉孩子的生活,孩子有需要时再提供也不晚;父母应该相信孩子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学会放手,也是一种爱;更重要的是,父母和孩子本就是独立的两代人,应该相互尊重,守住各自的边界,谁也不需要为谁过多考虑和负责。

正如20世纪著名小说家安•兰德说的:“我以我的生命和对生命的爱发誓,我绝不为他人而活,也绝不要求他人为我而活。”

希望我们都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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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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