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海南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了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经研究,现就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级各类学校调整放假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2021年1月15日开始放寒假。
(二)中职学校放假时间: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统一安排。
(三)高三年级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校历规定于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学校必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特殊情况延迟放假时间的学校须向市教育局报批,下学期具体报名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二、期考时间安排
(一)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时间改为1月13日,一至五年级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4日,其他事项不变。
(二)中学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2-14日,考试时间整体前移;三天的考试时间、科目等安排不变。
三、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延迟教职工放假时间,但不得迟于校历规定的2021年1月23日。
四、确保学生错峰离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错峰放假方案,坚持“错峰错时”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避免人员拥堵,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五、强化师生健康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密切监测师生和与学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情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切接触情况。要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文昌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