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吴平)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东方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秋季期期末放假时间及考试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具体为:
1.中小学生(高三学生除外)考试结束后立即放假离校,且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2.各幼儿园,市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1月15日离校;
3.各校(园)教师1月21日离校(高三教师除外);
4.高三师生离校时间按原计划执行,由学校具体安排。
5.1月9—10日正常上班、上课(调休),由学校具体安排。
二、考试安排
1.小学考试时间:1月14日;
2.七年级和八年级物理、历史学科考试时间:1月10—11日;
3.八年级统测时间:1月12—13日;
4.九年级统测时间:1月14—15日;
5.高一、高二年级统测时间:1月13-15日;
6.高三年级统测时间:1月21-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三、寒假期间有关要求
(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
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细化防控方案,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加强健康教育和知识科普,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助力冬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师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各学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和辅导。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现象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实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予以纠正,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三)认真做好学生安全和学校保卫工作
各学校要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重点部署、彻底检查、全面落实。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防盗、防骗、防溺水、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助技能,谨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假期和春节期间要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对孩子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防止意外发生。
学校、幼儿园在假期前要深入开展一次全面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切实整改落实。在放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四)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妥善安排寒假生活
各学校、幼儿园要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倡议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目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各校(园)要提醒师生尽量不离岛,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提前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做好管理台帐。
四、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要在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指导下,统筹安排本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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