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追回博士证书的大学更值得尊敬。对其他大学来说,追回刘萍的博士证书是一次可贵的示范。哪怕一个人再有能力,再有实力,报考成为本校的博士生也不能造假,获得本校的博士学位也不能走“捷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评论员 王学钧
近日,中南大学在其官网发文宣布,经查实,刘萍报考博士研究生时提交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造假,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追回刘萍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这些年,博士生的“丑事”并不罕见,因长期完不成规定学业而被勒令退学者有之,因各种学术不端而被取消资格者有之。从这个角度看,刘萍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被母校中南大学追回,无非是让博士生“丑事”又多了一个案例,似乎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尽管如此,中南大学的决定一经发布,还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赢得了不少人的点赞。要知道,当事人刘萍可不是一般人。据天眼查,刘萍为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丹邦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9年获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作为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7年曾带领公司承接国家“02专项”科研项目,获得近两千万元的国家专项课题经费补助。肯对这样一个人“动手”,这需要校方有相当的定力与勇气。放在某些学校,这很可能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追回博士证书,通常是因为当事人博士在读期间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因为本科学历学位造假而追回当事人博士证书的事极其罕见。也许,这跟有人公开“爆料”有关。去年10月,丹邦科技两名高管曾发出“丹邦科技董事长刘萍学历造假”的公开信,称“刘萍对外宣称其为中南大学工学博士,但实际上未上过一天大学,无硕士文凭……或只有中学学历”。被刘萍宣布为本科母校的武汉科技大学也公开表示“查不到刘萍在本校就读信息”。为此,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曾公开承诺要发布公告作出回应。果然,中南大学没有食言,没有打哈哈绕圈圈,而是直奔主题,以本科学历造假为由宣布追回刘萍的博士证书。面对舆情,并不是每一个当事单位都能正面应对,肯追责追得这么远。
对中南大学而言,追回刘萍的博士证书是一次必要的纠错。什么人才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国家有明确规定。一个本科学历学位造假的人不仅没有报考资格,而且理当因为败德违法受到严惩。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这个意义上,相关部门应依法对刘萍给予相应的惩处,中南大学也应对博士生招考与培养程序进行更严厉的审视。
肯追回博士证书的大学更值得尊敬。对其他大学来说,追回刘萍的博士证书是一次可贵的示范。哪怕一个人再有能力,再有实力,报考成为本校的博士生也不能造假,获得本校的博士学位也不能走“捷径”。否则,不论事情已过去了多少年,校方都会严惩不贷。唯有如此,才能更大程度地挤掉博士教育的水分,更大程度地减少各样注水博士对社会正气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