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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提前至1月18日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
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
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加速,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寒假、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现象将明显增加。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现将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 合理优化寒假时间
幼儿园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六)开始;中小学寒假时间参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教秘〔2020〕18号)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从202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六)开始暂停线下教学活动。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
二、取消不必要活动和会议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体育赛事、迎新年等活动。教育系统全体行政干部、师生员工,在2021年寒假期间,不得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寒假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承担校外会议,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经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安全有序离校,寒假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返校。
三、做好人员信息排查
(一)减少不必要出行。寒假期间教育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师生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市,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无特殊情况,寒假期间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回家,确需回家的,报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学校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
(二)离亳人员排查。确需离亳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审核批准,登记在案并逐级上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报办公室汇总后报基教科;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县区教育部门按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三)返亳人员排查。离亳人员返回时,必须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参照离亳人员信息排查流程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或销号。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组织线下培训活动的,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发布《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生、家长关于离校、居家、返校等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假期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入车站、码头、宾馆、商场、饭店、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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