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关于落实对青少年进行创新教育的建议》做出了答复。教育部明确,现阶段不适宜将发明专利纳入高考加分项目。中学生有发明创造等方面特长的,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
教育部在第三点减少和规范中高考加分项目,促进教育公平中提到:
201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提出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考生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高考加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个别中学、学生及家长不考虑学生个人实际,功利性追求通过加分等“捷径”进入大学,甚至不惜“造假”,严重违背了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社会公众对此强烈反对。为此,近年来我们对高考加分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取消了奥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特长类加分项目。
因此,现阶段不适宜将发明专利纳入高考加分项目。中学生有发明创造等方面特长的,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
天津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是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少数民族等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天津市则将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调整为优先录取。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