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巴州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日前,巴州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巴州区将执行新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即城区公办幼儿园1750元/生·期,乡镇公办幼儿园900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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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为服务性收费项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收取。除此之外,各公办幼儿园不得擅自设立其他收费项目。

按照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城区公办幼儿园调整为1750元/生·期,乡镇公办幼儿园900元/生·期。行政村自然村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公办幼儿园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对困难幼儿学生应给予适当减免。公办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聘请幼儿教师工资、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购置幼儿园设施设备等费用支出,不得解决与幼儿园无关的其他费用。

另外,通知也要求公办幼儿园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前教育收费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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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

编辑:陈益斌

审核: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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