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需要符合哪些基本申请条件?

昨天公布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关注。

这次上海应届毕业生新政中提到了三个重点:

1、应届博士毕业生

2、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

3、清华、北大和在沪一流大学(复旦、上海交大、同济、华东师大)这六个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这三类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可以理解为这些学校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加满72分。

这两天向局长咨询最多的问题就是这个评分办法中提到的“基本申报条件”到底是什么?

一句话简单概况就是:凡是可以提交申请参加评分的毕业生,就算符合基本申报条件。

只要是可以成功提交落户评分申请的上面三类毕业生,直接按计满72分来算。

具体来看,这个“基本申报条件”主要是指《2020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提到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求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万元 (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 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 2019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0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局长划重点: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主要总结起来就是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注册时间超过1年、2019年成功办理落户的毕业生离职率不能达到100%。

二、毕业生个人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 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 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 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局长划重点:对毕业生的要求主要总结起来就是统招、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全日制(在校期间不能交社保)、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不能是派遣外包单位。

符合上面讲的两方面的要求,就算“符合基本申报条件”,文章开头说的三类毕业生就可以直接落户。

这里再答复一下这两天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非全日制的硕士能不能走应届毕业生评分落户?

答案很明确:不能。申请条件中很明确的要求了在校期间不能存在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

在职的硕士和MBA就不要指望这条路了,倒是可以考虑去国外读个学位回来走留学生落户。

本文由身份规划局原创,关注局长,带你规划你的魔都人生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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