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的必需文件之一就是申请人本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来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的申请人,前往香港警务处申请无犯罪记录文件时,需要提供有关领事馆/政府部门发出的信件才能申请。

通常申请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的香港申请人,向葡萄牙SEF提交申请时是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只有在递交申请时,SEF审核材料时发现缺少此文件后,会给申请人发出要求补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知,然后申请人凭此通知再去香港警务处申请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SEF不会提前出具类似补件通知,且要求申请人在收到补件通知后10日内补交。

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减少人群聚集及保障各申请人、随行人士及办事处职员的健康,目前香港警务处有以下特别措施:所有申请人(递交文件或缴费)均须经网上预约系统或致电自动查询电话查询系统办理预约,未经预约的申请不受理。

所以目前申请人收到补件通知后,前往香港警务处申请无犯罪记录,首先需要在网上预约申请时间,然后在约好的时间带齐所有材料前往警务处递交申请。如果香港警务处并无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会在收齐所需申请文件及费用后四星期内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以挂号函件直接寄给有关领事馆/政府部门,申请人并不会收到相关证明书的正本或副本。

可是如果是递交黄金居留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在线上注册阶段就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一种方案是等待SEF预审通过之后收到SEF发出的补交无犯罪通知,然后前往警务处申请;如果想一开始就把所有文件都准备齐全,还有一种方案是可以不用等待SEF发出的补件通知就可以提前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即申请人可以提前通过葡萄牙驻澳门总领事馆发出无犯罪记录申请,相关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澳门领馆在线申请(申请流程参见下方图1)

澳门领馆电邮发送Statement声明书(参见图2)

申请人持声明书去香港警署开具无犯罪记录

最后去澳门领馆领取无犯罪记录原件(可以委托他人代取,需要公证的委托书notarized POA)

正常情况需要申请人去澳门3次:

第1次本人或代理人亲自去递交申请(申请表+代交委托书,参见图3和图4);

第2次去领馆领取声明书原件;

第3次是去领馆领取无犯罪记录。

由于新冠病毒疫情,领馆简化了流程,所以前面2次可以不用亲自去,可以通过邮件形式无接触办理,只需要最后去领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可以委托他人代取,需要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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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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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领馆出具的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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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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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递交申请授权书

以上是在香港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

您get到了吗?

在此祝愿所有申请人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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