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累及手部对称性小关节为主的多系统性、炎症性自身免疫病。由于诊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RA患者能够得到早期诊断,使得RA的发病年龄越来越年轻。备孕、妊娠和产后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用药,是风湿科医生近年来面临的新挑战。
在RA的治疗中,临床医生首先要确认患者对生育的需求,然后要充分理解使用的药物可能给女性生殖系统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类风湿关节炎病情控制稳定后,再积极备孕,才是类风湿关节炎做“幸福孕妈”的“正确之选”。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何时能选择做“孕妈”?
类风湿关节炎备孕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一定要等到病情稳定后再怀孕。病情活动后,患者经常贫血,不利于胎儿发育,同时活动性RA患者血小板高,可能有高凝固状态,不利于胎儿、胎盘供血,胎儿发育迟缓或流产。因此,我们建议在考虑怀孕前,类风湿性关节炎疾病应保持稳定一年以上。
其次,妊娠前停用未证明胎儿安全的畸形药物,如甲氨蝶呤、氟米特、利妥昔单抗、替麦考酚酯等。由于这类药物具有很长的半衰期,即使停药不良反应仍可持续很长时间,因此建议同时满足甲氨蝶呤、来氟米特、利妥昔单抗等药物停药半年后再怀孕。
类风湿关节炎孕期可服用哪些药物?
传统观点认为,女性最好不要在怀孕期间使用任何药物。一些类风湿性关节炎孕妇为了胎儿的健康,从怀孕开始就停止使用所有药物,以便在怀孕期间控制稳定的疾病。事实上这样伟大的“母爱”对母体伤害巨大,对胎儿也未必是好。低体重新生儿出生的几率比那些没有得到很好控制的孕妇要大得多,因为她们更容易出生。因此,有必要选择合适的药物来控制疾病。医生会根据药物的安全性和妊娠的不同阶段给出用药建议。
如前所述,一般建议类风湿关节炎女性患者在病情控制稳定后再妊娠。RA患者在妊娠期间,关节肿痛、晨僵、乏力等症状会明显减轻,炎症指标如C反应蛋白(CRP)、红细胞沉降率(ESR)也较妊娠前有明显下降,而这些病情的改善往往出现在妊娠的早期,一旦出现,往往可持续到分娩。上述药物一般即可控制类风湿关节炎孕期病情。
类风湿关节炎孕期病情加重了,如何处理?
当类风湿性关节炎妇女的妊娠症状控制不当或恶化时,可能导致孕妇无法忍受整个妊娠甚至流产。只有合理规范的妊娠治疗才能更好地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1)小剂量激素对母亲及胎儿均安全。
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对母亲及胎儿均安全,妊娠期全程均可使用,但剂量最好<15mg/d(泼尼松或其等效剂量)。鉴于甲基强的松龙和泼尼松龙仍有一定的胎盘转移率,建议孕期首选泼尼松。关节炎急性时可采用关节内注射激素,首选非氟甲基强的松龙。
(2)非甾类抗炎药(NSAIDs)
一般建议在早期妊娠或确认妊娠时即停止使用;中期谨慎使用非选择类、半衰期短的药物(如洛索洛芬钠、布洛芬等);最低有效剂量间断应用NSAIDs可降低对胎儿的风险,28周后禁用。在妊娠晚期使用NSAIDs可发生胎儿动脉导管早闭,风险增高达15倍。因此建议在妊娠28周后严格限制使用NSAIDs,总体说来,非甾类抗炎药孕期安全性较糖皮质激素弱一些。
(3)孕期其他可使用的传统抗风湿药
如有必要,柳氮磺吡啶肠溶片(推荐剂量2g/d,需补充叶酸),环孢素、硫唑嘌呤(不超过2mg/(kg?d))可在孕期使用。此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也是治疗母亲疾病严重且难治的妊娠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良好选择。
因此,类风湿患者整个备孕、妊娠、生产及产后期间都需要多个科室医生(包括风湿科、妇产科、儿科等)的共同协作,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只有类风湿女性患者积极配合医生,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有计划地怀孕,这样才能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