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樊胜美:当父母“假装爱你”

最近有个特别让人气的新闻:

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江边意外去世了。她的父母向公司索赔41万,竟然是为了给弟弟买房子。

新闻报道了更多细节:

洛洛生前长期遭原生家庭索取,心理压力大。但父母认为,家人关系一直很和睦,“从3岁就让她独立”。他们不知道女儿具体工作,也不知道女儿单位在哪儿,只知道女儿工资很高。

女孩的离世,变成父母重男轻女的财富密码。

更让人心碎的,还有“家庭之爱的两面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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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被原生家庭困住的人,都提到过这样的创伤:

父母口口声声说着爱,强调“外在表现出来的爱、亲密、感情好”,但事实上彼此之间高度回避,以及,用行动表现出的“无爱”。

这是情感虐待的一种常见模式,被称为“双重束缚(double bind)”

在“双重束缚”中,拥有权威地位的人(常常是父母)表达了一个A指令,同时用其他方式表达了B指令。但A和B是冲突的,违背任何一个,孩子都将受到惩罚。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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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该理论的提出者Gregory Bateson 最早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母亲身上观察到了这种模式。他在一份病例观察记录中写道:

患者的母亲来到医院,看望她得了精神分裂的儿子。

儿子看到母亲后很高兴,把手搭到母亲的肩上。

但母亲表情僵住了。儿子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把手收回来了。

母亲问:你难道不爱妈妈吗?

儿子脸红了。

她又说:儿子,你不应该为你的感觉感到尴尬。

母亲走后,儿子发病并袭击了一名护工,不得不被暂时(隔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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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类学家Gregory Bateson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与孩子不亲密;同时,她不能接受自己“与孩子不亲密”的这个标签。

孩子表现爱意会遭到拒绝,不表现爱意会被批评。当他产生手足无措的感觉时,母亲又告诉他:你的感觉是错的。

于是,孩子不知道如何应对语言和肢体语言之间的冲突。因为他依赖母亲满足基本需求,所以陷入了窘境。当孩子特别小的时候,尤其难以用语言表达矛盾,因为ta既不能忽视矛盾,也不能脱离关系,但同时ta已经拥有敏锐的感受。

看似是一个简单的矛盾,其实是一个更难以表达的家庭内部冲突。

心理学家认为,一个人处于这样的关系,但ta无法逃离这一环境,不得不对两个自相矛盾的指令做出反应,而ta自己又很难发现并评价矛盾时,这个人就处于双重束缚状态(Nichols, 2005)。

——这是一种沟通中的困境。无论“受害者”做什么,都是错的,都会受到惩罚。

“受害者”此时可能的感觉是:“所有的逃生路线都被封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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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直观的例子:家长告诉孩子:“你应该主动去学习”。

——但当孩子听到这句命令而去学习时,ta 又不可能是“主动的”。

“双重束缚”,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1)双重束缚的经历,可能会导致“对自我的挫折感”,因为ta们试图在一个不可能的困境中找答案(Helm,1976)。

2)长此以往,ta们可能认为自己的感受不重要,或者,无法相信自己对情感最直接的反应。ta们可能在顺应对方的要求中渐渐失去自我,失去感受自我的意志。也就是心理学常说的,“不能做自己”。

3)认为事情的真实一面“往往是隐蔽的”。ta可能会开始认为别人的话语、手势(例如问好或握手)和其他一切行为都具有更深、更隐蔽、更具象征性的含义。换句话说,“不要相信自己的感官,要学会看清世界的本来面目”(Laing,1970)。

4)产生压力、困惑、焦虑、决策瘫痪,破坏人际关系。

5)习得性无助。在负面经历中始终拥有无法“取胜”的感觉,习惯性认为“不会有解决办法的”。

6)“双重束缚”作为一种普遍的致病因素,还可能参与了精神分裂、神经症的发病机制。

事实上,“双重束缚”最初得到研究,就是因为被认为可能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学有关。尤其当它反复发生在那些性格不稳定和脆弱的儿童中时,病人成了“疯狂家庭环境的延伸”。

理论上说,如果受害者无法察觉困境,“跳出来,看到这个困境本身”,那么他们的心理焦虑就会升级(Bateson,1956)。Bateson还坚持认为,当孩子长大到能够识别双重束缚的时候,这种束缚因反复出现已经被内化,孩子很难面对,所以不能作为单一的创伤经验来解决。

一项早期研究还认为,双重束缚在三种神经症(即歇斯底里症、恐怖症和强迫症)中,都拥有比以往更重要的普遍性和中心地位(Sluzki,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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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并非所有双重束缚都会造成心理困扰。

在日常生活中,“双重束缚”是非常普遍的情况。

它的核心虽然是两个(或更多)相互冲突的要求,但这是否能够造成一个“困境”,取决于:这些要求是否是强加的;“受害者”本人对该情况的理解;以及是谁(或什么)将这些要求强加给“受害者”。

对一个人来说是“双重束缚”的情况,在另一个人看来可能不是。

有什么办法,可以逃脱“双重束缚”?

1)调整我们看待世界的“镜头”,从困境中向后退一步。

第一步要做的,是指出、识别自己正在经历“双重束缚”。

心理学所推崇的“情绪处理”方法,大都告诉我们要“觉察、命名”情绪。这对于“双重束缚”同样有用。

当你识别到它是一个“双重束缚”时,这个困境就已经面临破解了。简单地给它起个名字,就会把情况置于你自己之外。

换句话说,“看到这是一场游戏,你就可以玩得更好”。

2)释放自己的情绪,充分描述情况,明确你能控制和不能控制的事情。

你可以尽可能详细地写下“困境”的每一部分,包括相互冲突的命令、惩罚、矛盾的后果,以及完全离开困境的结果。

你可以做3件事:

在这种情况下,你想做和不想做的事;

你要遵循的行动计划;

你今后要做什么。

可能不会立刻解决所有问题,但也许会发现,困境的“某一部分松动了”。

3)质疑这些陈述。你真的会受到惩罚吗?

有些人因为童年的反复经历,对“双重束缚”尤其敏感。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惩罚可能是“不可对抗”的。

当你成长为一个大人时,你可以有机会“重新定义惩罚”。成年人有丰富的能力,问问自己:这些惩罚对你仍然有毁灭性打击吗?

4)把它当成是一个开放性问题,而不是选A/选B的封闭式问题。

双重束缚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存在“受害者”——感觉到不适的人,发现ta处于一个矛盾的沟通困境中,不管做什么都不对。

这可能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受害者”的心理弹性不足。练习应对负面情绪的心理弹性,有助于你跳出“必须选一个去做”的困境。

5)意识到你不是“结果的唯一负责人”

当你想象你是唯一对结果负责的人时,困境才会产生。

比如我们开头所举的例子。如果母亲能选择面对自己的内心,看到儿子真实的感受,双重束缚就不存在了(母亲也需要对自己的情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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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Spring Butterfly说:

“我们因为没有顺从父母而遭到情感上的拒绝,所以常常为了被爱而去顺从。但是,当我们真的顺从,我们得到的爱是什么呢?它不是真的,但确实比‘拒绝’更为温暖和模糊。

双重束缚也不一定是双输。因为反正选A选B都是错,不如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它甚至促进了我的‘个性化’:我不是一个物体,我也可以有能力去发展自尊、自爱。”

莎士比亚也有一句很好的建议:“对自己,要真实”。如果一个人不能做到对自己真实,他就没有什么可以给别人的了。

Bateson, G., et al. (1956) Toward a theory of schizophrenia. Behaviour Science.First published:1956

Laing, R.D. (1960) The Divided Self: An Existential Study in Sanity and Madness. Harmondsworth: Penguin.

Louis, B., 2006, Moving Beyond Prozac, DSM, and the New Psychia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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