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出台了,《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势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和适用范围。
我们来看看一些细则:
学生有以下行为了,学校及其老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实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2、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3、吸烟、饮酒、或者言行违反学生守则的;
4、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5、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纪情节较轻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1、点名批评;
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课后辅导;
对于小学高年级或者初中高中生,如果违纪情节比较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可以实施以下惩戒并事先告知家长:
1、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2、有法治副校长予以训诫;
3、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有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以前老师们连罚学生站立都战战兢兢,现在“罚站一节课和停课一周”终于合法化了。不过面对这些详细的规则,很多老师表示:还是不敢管,真的被吓怕了。
为什么《规则》规定得这么详细了,老师们还不敢管呢?实际原因很简单。
第一:尺度很难把握,真的不好掌握。
老师们不是不愿意对学生进行惩戒,而是怕掌握不好尺度。比如:批评教育,稍有不慎可能就被扣上侮辱谩骂的帽子;比如罚站,如果不幸孩子在罚站的过程中突然晕倒老师有没有责任?比如停课一周,还得事先告诉家长,如果家长不同意怎么办?
老师面对的是学生,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存在。如果学生上课辱骂老师,老师能怎么办?能体罚学生吗?显然是不行的。
另外现在的学生心理都是非常脆弱的,如果孩子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自杀、跳楼,老师有没有责任呢?
所以很多老师就说了,不管怎么规定,反正我是不会惩罚学生的,因为我不想自找麻烦。
第二:家长很难对付,如果被家长告状怎么办?被处分的还是老师。
老师们最害怕的实际不是面对学生,而是面对家长,现在的家长太难对付了。
在家长眼里,孩子都是无错的,就算孩子犯错,也是被值得原谅的一方,因为孩子还小。另外现在的家长都异常娇惯孩子,看不得孩子受一丁点的委屈,只要孩子回家哭诉,家长一定会认为是别人的责任,而不是孩子自身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现在的家长只要不如意,就会状告老师。只要状告老师,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的学校领导一定会处分我们的老师。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惩戒学生呢?难道等着家长告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惩戒学生就绝对不会犯错。
罚站一节课停课一周合法化了,但就算合法化,我相信很多家长也不会认为老师这么做是对的。如果家长想维护自己的孩子,一定会找出更多的原因。
目前的老师之所以不敢管学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被家长吓怕了。不管《规则》制定得如何详细,对于老师们都一样,合法又怎样?合法难道家长就不会状告老师了吗?到时老师不照样被处分?
只要学校及教育部门不维护老师们的利益,没有人为老师做主,想让老师像过去那样严格管理学生,真的很难很难!
各位家长,大家对《规则》怎么办?同意老师这么惩戒学生吗?也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