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燕燕职评:一边披露职评详情,一边请求工作组进入,意欲何为?
焦作姚燕燕老师的职评问题,不仅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更引起了当地的高度重视。1月末,当地连发三篇情况说明通报,详细披露姚燕燕在职称评定中的各项得分情况,顺便澄清了姚老师的几个模糊说法,同时,还请求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学校三个月,这样做究竟意欲何为?
1月28日,当地正面回复了姚燕燕反映“第16名行政人员经投票成为第6名”的问题,强烈指出姚燕燕反映的问题不客观、不全面。
1、第16名教师并非行政人员。姚燕燕所说的第16名行政人员,从1996年至今,一直担任十七中的物理和信息技术课教学任务,同时还承担多媒体维护、职工养老等工作,并非姚燕燕所说的行政人员,也没有任何行政职务。
2、学校没有排出名次。姚燕燕所说的自己第2名和“第16名教师”,是指“职业道德、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荣誉资历”4项积分的合计排名,学校并未对此进行排名。
3、姚燕燕强调的第二名是荣誉资历一项。荣誉资历:姚燕燕得46.8分,居第2名;“第16名教师”得41.8分,居第9名。而教育教学业绩:姚燕燕得42.25分,居第16名;“第16名教师”得47.47分,居第9名。
1月30日,当地接着又澄清了姚燕燕几个模糊说法。
姚燕燕所说的“担任班主任十几年”与第十七中学《方案》规定的计算方式不一致,与规定不符。姚燕燕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应从2007年7月她被十七中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起开始计算。经认真核查,2007年7月至2020年职称竞评(聘)推荐期间,姚燕燕担任班主任共计8年,其中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2年。因此,姚燕燕所说的“我当班主任十几年,只积8分”的表述不正确。
1月31日,当地又发布通报,一是纠正姚老师的说法,二是承认工作中的疏漏,三是请求进驻联合工作组。
姚燕燕反映投票界面“只有姓名和出生年月两项”,不属实。姚燕燕反映的“2012年开始参评”,不属实。姚燕燕2014年9月具备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资格,并于当年第一次参评,与其反映的“2012年开始参评”不符。
姚燕燕反映“未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漏字”的问题属实,已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姚燕燕反映的其他问题与事实不符。
此次通报说:第十七中学202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评(聘)结果合规有效。还说:作为一名教师,连续在网上投诉举报学校;作为一名教师,与教育局对簿公堂。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说明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申请联合工作组,进驻第十七中学,用3个月的时间,畅通教师诉求反映渠道,解决学校存在问题。
结合这三次通报,我们是否也逐渐澄清了以下四个问题:
1、姚老师自爆的职评怎么样?答:好多不属实。
2、学校在职评中有没有问题?答:有问题,未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文件漏字。
3、这次职评结果怎么样?答:合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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