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阳县教育局对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回复

来信内容

宁兴学校179班班主任曹海生,韦小丽等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学以来到指定书店购买课外学习书本问题,请政府相关部门核实调查!

回复单位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

回复内容

经调查,曹海生、韦小丽违规补课、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情况属实,根据两位教师违规情节的轻重以及认错态度,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曹海生、韦小丽两位老师做出如下处理建议:

1、 责令曹海生、韦小丽老师退还学生所有收取的费用

2、 对曹海生、韦小丽老师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 对曹海生、韦小丽老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4、 本年度曹海生、韦小丽老师不得评模晋级、职称评聘。

5、 建议对曹海生、韦小丽老师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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