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强制学生7000元买平板,被严厉处罚,但家长感觉很不爽。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不需要交纳学习的有关费用的,比如书费、学费、杂费等,家长似乎省了不小的一笔钱,事实上家长没觉得省钱反而多;书费学费杂费等也就小几百而已,但是学校发出的“自愿交费”通知,一交就要大几百甚至大几千元。
比如浙江嘉兴的一些初中校,发出通知要求家长交费买学习用的平板电脑,每台要7000元;当然,这个通知绝对是讲明“家长自愿”的,学校不强迫,否则学校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家长们确实很配合学校工作,学校需要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没有现代化配套设施,怎么让学校跨上新台阶?于是家长们都很”自愿“地交了钱买了电脑。其间也有家长表示质疑,怎样的品牌电脑要7000元?
学校不作解释,反正是自愿购买,但有一点告知家长,购买电脑的学生会另外编办。这样的暗示大家都懂得,这不就是说花7000元买一张进入重点班的门票吗?哪个家长不想自己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由此就变成真正的“自愿”购买了。
不过这样强买强卖的事情最终还是瞒不住的,浙江嘉兴一些学校的这种行为被上级督导时发现了,一查不得了,涉及金额巨大,于是开展了深入的调查。如今国务院督导组发出了调查结果和处罚通知。
——清退费用7134.53元,暂停“平板教育”,退还已购平板电脑差价,清退网络流量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按理这个事件历时好几个月了,随着调查结果和处分决定的出台,也该尘埃落地了;但是当地家长们始终有一种不痛快的感觉,认为这样的处罚轻了。
有家长认为,当时花7000元买平板电脑本来就不情愿,不仅价格高,而且买了后根本没发挥什么学习作用;现在明确规定“暂停平板教学”了,这个平板电脑更没用了。虽然退还了虚高的差价,但总归花了几千元钱呢,我们花钱就买一个废物在家?
家长们觉得,既然是违规操作,既然是强买强卖,为什么不干脆全面退货?如果需要使用平板电脑哪个地方买不到?价格合理功能还挺强大的。像这类学校集体大量采购的东西,谁能保证质量?
还有家长觉得对当事人的处罚太轻了,这类大宗购买的东西,涉及金额巨大,而且价格虚高严重,里面有没有猫腻?该不该彻查?仅仅如此处罚能起到震慑作用?当然有些家长更是主张要查一查始作俑者,到底是谁决定让学生购买这些高价平板电脑的。
一件事可以查清楚,但事情背后的内情估计会非常复杂。各位,你们认为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