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陈强)为增强教师职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福州市近日出台《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从多方面提高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按照新出台的措施,考评等级优秀、称职的班主任分别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8000元发放奖励金。师资短期缺口聘请的临时顶岗教师(以下简称“临聘教师”),课时酬金从每节90元提高到120元;小语种学科以及中职学校、特教学校的专业岗位临聘教师,课时酬金从每节100元提高到150元。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岗位补贴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培养出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异、优秀学生的学校,奖励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5万元和3万元。

此外,还增设新任教职工生活补贴,为新入职前3年(含试用期)的在编教职工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教师、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以上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等优秀教育人才提供限价商品房。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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