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已经就此写了一篇文章,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再写写文字出来。
这几天,一个“不怕喷”的老师迅速在网络走红。
这位老师之所以走红,源于他在网上发文称,因为“拒绝上早晚自习”被3个校长“约谈”,但他最终还是坚决拒绝这个除“工作时间”外的“额外要求”。
“拒绝上早晚自习”,犹如引爆了震撼弹,瞬间地动山摇。
有网友说这个老师不过是一个生瓜蛋子,可能刚入行不久,没有经过社会的历练,为学生上早晚自习,几十年来都是教师的事,教师哪有只上八小时班而准点下班的?
事实的确如此。
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上学那阵,就是两头不见太阳。尤其是冬天,早上别人还在睡大觉,我们就要黑咕隆咚地去上学;晚上,我们也点着用墨水瓶做的煤油灯上晚自习。自己当了教师之后,还是这样。学生早上六点钟到校,老师就早上六点钟上班,学生晚上九十点钟放学,老师就晚上九十点钟放学。
学生上早晚自习,教师跟早晚自习,大家都在这么做,而且一直这么做,千千万万的教师没见着有谁反对,偏偏你要冲出来,变成出头鸟,不是个生瓜蛋子是什么?
上早晚自习向来如此,但是向来如此就正确吗?
我们来看看这位老师拒绝上早晚自习的理由,他说自己坚持只上八小时班,下班后。
“八小时上班制”,对中小学教师来说真的是太奢侈了。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中学教师有过八小时上班制吗?似乎没有,十小时、十一小时上班制是很普遍的。下班太晚,上班太早,导致很多中小学老师不得不选择在学校住宿。而且据我所知,有的农村中学校长不允许老师们下班回家,要以工作为重,必须住校。“要健身要玩要哄自己的孩子”哪来的时间?
有网友说:“甘于奉献,是当代教师最需要的情怀!”
各行各业都要发扬奉献精神,教师也不例外。我觉得千千万万的教师真的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情怀。但是我们不能对教师进行道德绑架。提倡奉献精神没有错,但是我们必须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教师也是普通人,平常人,也需要过过平常人、普通人的生活。两年前我在某师大培训的时候,遇见好多乡村学校的教师,大家个个兴高采烈,觉得暂时离开学校出来透透气是多么的新鲜,是多么的惬意。培训之余,大家在校园里、商场里、公园里、名胜景点到处游逛、拍照。教师的行业,不同于别的行业,整天封闭在学校那个小圈子里,围着孩子们团团转,除了上课,就是备课改作业。如果是在乡村学校的话,可能周末才能回一趟家。要玩要哄自己的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觉得,教师必须在上班时间认真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但是下班之后,回家玩玩,陪陪家人,哄哄孩子,也是人之常情啊!
问题的症结在于教师的上班时间到底是几小时?八小时,有人说不可能,我们一直以来教师都没有八小时上班制的做法。而且正式在编教师不适宜于《劳动法》,而适用于《教师法》和《教育法》。《教师法》中说得很清楚,教师必须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可是《教师法》和《教育法》中也没有对教师的上班时间予以明确规定。
如果说教师必须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的话,问题可就多了,矛盾也就有了。
因为在当前,考核评价一所学校的核心指标就是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了提高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中小学校一个通行的做法就是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
十年前,某地放生了一起严重的校车事件,于是各个学校都规范了办学行为,包括学生的在校时间,早上七点多到校,下午五点放学。后来有的学校为了提高成绩,偷偷地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于是乎一场新的“恶性竞争”开始了,“剧场效应”爆发了,师生们在校时间延长到九个小时、十个小时、十一个小时,更有甚者,某所高中延长到晚上十一点钟放学。
教师的上班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任由学校随意延长,并非老师们不愿意奉献,不愿意为学生们服务,只是延时服务应该有个界限,有个说法。
某地乡村中学教师到天津某地初中跟岗培训之后惊呼,人家怎么是早上七点多到校,下午五点钟放学回家?
据我所知,一些学校校长一味强调学校要求、学校安排,却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老师们的正常诉求。还有,延长教学时间并不等于提高了教学效率,有的时候,这种过度的延长教学时间会损害师生们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的积极性,是一种低效率的死缠硬磨、疲于奔命。若要不信,可以问问身处教学一线的老师们。老师们虽然有意见,只不过却没有人说,即使这是无数教师想说而不敢说的话。你说了也是白说,于事无益,有时候还会给个人带来很多困扰、打击,而且,这些困扰和打击可能已经开始了,因为这位老师的这篇帖子已经删除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位老师敢于吃螃蟹的勇气是可嘉的他在无意中揭示了这项制度的空白。中小学教师,究竟该不该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在当今法治越发健全的社会环境下,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说法。
但愿这位勇敢的老师的呐喊,能够催生一项填补空白的制度。
中小学教师是否应该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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