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老师放学后组织学生补课,收取4800元被处分!

根据群众在省教育厅厅长信箱举报,经核查,文水县东南街第一小学教师贺小燕从2020年国庆节后开始利用周一至周四下午放学后组织11名学生补课一到两个月,共收取费用4800元。

经文水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2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贺小燕警告处分,将贺小燕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除其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年内禁止其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同时,责令涉事教师将所收取的补课费退还学生家长。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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