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家长,孩子的各种作业都要家长签字跟踪并且教改,有时候觉得比孩子读书还要累。”近年来,类似这样的家长声音,往往引起共鸣。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是:“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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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由教师而不是家长批改,本是常识,也是教师的职业要求,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少家长不得不承担起这项任务。这样的现象有必要得到扭转,把家庭和学校在教育中的职责界线画画清楚。此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从现实情况看,对违规行为还须加大执行力度,杜绝“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
不该由家长批改作业,这一点人们比较有共识。但对于教师是否应该“全批全改”,却存在着不同看法。支持“全批全改”者认为,这种方式有助于教师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控制作业量等,在“全批全改”的要求下,如果布置书面作业过多,教师自己的批改负担也会增加。反对者则认为,这会增加大量机械性批改,也不利于学生提高自学能力,比如对于抄写作业,教师是不是要一个字一个字校对,查出对错?在这样的分歧之下,如果“全批全改”化为规定,能否落到实处?
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是职责所在。细化相关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将使规定得到更好的落实。
纪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