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发布重要提醒!

教育部重要通知

致家长和学生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科技发展,手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对于高中学生来说,各种海量信息的存储,其诱惑力是不可想象的,实践证明“要想毁掉一个孩子,给他一部手机”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手机对于中学生来说弊大于利,尤其因为青少年自制力弱,网络游戏等各种不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因素引发了很多校园管理、家庭等诸多矛盾。

早在2016年我校就已经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还是有部分学生以各种理由和原因带入校园, 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以及正常的教学秩序。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响应教育部办公厅号召,学校再次强调学生不允许将手机带入校园。

1.学生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含老人机),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处制定的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

2.教师在学校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没收,学生写书面反思,并在周反馈中通报批评,手机交由学校代为保管,高考毕业后返还给家长。在没收过程中态度恶劣者,或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于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一生一袋一路”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中。

3.晚放学家长需要接送孩子,应提前与学生确定接送地点,保障孩子安全。

4.如有特殊情况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正在上课或备课,不方便接电话时,可拨打电话(第一教学楼:87604706——8018;第二教学楼87604706——7306)。

5.住宿生禁止将手机带出寝室。在寝室内不允许玩游戏、听音乐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有发现宿管老师有权没收手机,交给学校统一保管,并给予警告,如再次触犯规则将取消住宿资格。

各位同学,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自身健康成长,请自觉遵守教育部及学校的规定,不将手机带入校园。

希望家长大力配合学校规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将精力投入学习!感谢您的合作!

长春市十一高中

2021年2月22日

原标题丨长春市十一高中《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来源丨长春市十一高中

编辑丨厚城

审核丨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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