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创立于1965年2月的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伴随着新中国消防事业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人才密集、研究领域宽广、创新环境优越、综合实力雄厚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消防救援科研机构,在我国消防救援科技领域始终处于领军地位,在国际消防界享誉盛名。
建所以来,先后组建“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建筑消防工程技术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等权威机构和创新平台。同时,也是“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二、三、八、十一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耐火构配件分会”、“中国消防协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中国消防协会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中国消防核心期刊《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的管理单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6秘书处设在天津所,其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均由天津所专家担任,开创了我国消防机构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职能的先河。
天津所科技人才底蕴深厚,专业技术能力出众,拥有近百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0余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所在编285人,硕士以上学历190人,占全所人员比例达66.7%。
为满足天津所各项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天津所长远发展规划,经上级党委批准,现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人(事业编制),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招录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报名
1、个人简历(PDF版);
2、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书材料等(扫描为1个PDF文件);
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信息表》(见附件)。
上述投递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称与邮件标题为“岗位编号+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
简历投递时间截止后开展简历筛选工作,终选简历通过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通过简历筛选人员,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或邮箱告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通知。
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40%和60%;另有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因素。笔试时间、方式、地点待定。
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一般不低于3:1。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低于3:1,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但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前,将在天津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60%与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天津所官方网站上对拟招录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报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2、按照天津市人才政策,博士毕业来(留)津工作的,可申请15万元人才资助;
3、见习期满,工作表现优秀者提供10万元无息购房借款;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另提供5万元购房补贴;
4、解决天津市区户口;
5、提供过渡期单身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