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影响,大四学生想找一份让自己满意的工作是比较难的。再加上辅导员一直在催促就业,建议大四学子们赶紧找到一份工作,然后签订三方协议。
于是乎,有些大四学生开始“病急乱投医”,随便找了家公司,就签订了三方协议,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度过眼前的难关再说。
殊不知,三方协议乱签,容易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影响自身就业发展。
可能有人会说,应届毕业生身份跟三方协议关系不大吧?这两者之间确实没有用太大的联系。
但用人单位在实际招聘中,就会考虑到高校毕业生是否签订了三方协议。比如说教师招聘双选会,一般都是现场签约,即签订三方协议。
如果你参加了教师招聘双选会,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到了签约这一步,没有三方协议的情况下,会被当作非应届毕业生对待,毕竟你不能再次签订三方协议,这不就等于“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了吗?
当然了,不仅仅是教师招聘双选会,有不少用人单位都是直接跟大四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如果拿不出来,不好意思,就会失去这次宝贵的入职机会。
即使,后期可以解约三方协议,再次签订三方协议,但要注意的是,在此之间,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并且有社保缴纳记录存在,那么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也算是失去了,再次找工作会比较艰难。
应届毕业生身份有很多的就业优势存在,大家不应马虎对待,让自己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劣势状态,那就不太好了。
比如说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学子,求职过程中会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如想要创业的应届毕业生,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又比如报考事业编、公务员时,有不少岗位只对应届毕业生开放。
而且,除了事业编和公务员外,很多大型企业对应届毕业生的招揽欲望会更加强烈一些,因为应届毕业生容易管理,而且学习能力也比较强。
可见,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真的不能马虎对待,若马虎对待,可能让自己在求职中没有优势可言,相信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局面,不是吗?
因此,即使三方协议不算直接影响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但也是间接影响着高校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要认真考虑,现在找的这份工作,是不是很符合自己的预期目标?如果要做这份工作,能不能坚持一年以上?
如果不能,那么可以先签订灵活就业协议,这样的话,可以保留三方协议,等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再签三方协议,就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了,也不会过多影响自身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总之,大四学生的三方协议尽量不要乱签,可能会给自己的就业发展前景带来不好的影响,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局面,是吧?
而且,乱签三方协议,在报考公务员时,如果认定此行为属于造假行为,那么可能会影响自身的政审。
政审不过关的情况下,自然而然不会被相关单位录取为正式员工。在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岗位之前,不太建议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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