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安徽、山东又有多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处分。
1.江苏启东市善成小学在职教师单天虹,利用周六为10多名学生有偿补英语,处罚措施为:(1)3年内不得评优和评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任用;(2)扣发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考核奖。(3)调离原学校,3年内不得选调进城;(4)行政记过;(5)收缴违纪所得。
2.安徽蚌埠市教育局宣布,对怀远县双桥中学教师魏霁有偿补课的行为,予以党内警告、扣除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通报的处分。魏霁从2020年8月12日起,在一个已经被列入“黑名单”的教辅机构有偿补课,每周三和周六补化学,没想到,还未收到1分钱的报酬,就被暗访督查发现了。
3.山东临沭县查到三家教育辅导机构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在9月30日前已经关停了2家。
从前两个例子的处罚结果来看,教师有偿补课,处罚真的很重。
一部分教师之所以选择有偿补课,原因是工资收入确实偏低,想靠这个补贴家用。因为对于多数教师来说,除了教书,其他什么也不会。但教师有偿补课,确实承受着太多的非议。比如,有人会认为,若教师有偿补课,难免会让人怀疑在课堂上“放水”“藏私”——他会不会学校上“水课”,补课时上“金课”?有人觉得,其他行业都可以兼职。比如,大学教师兼职做律师,社科院研究员兼职讲学,获得报酬都有争议。中小学教师用自己的手艺赚钱,凭什么会受到如此大的争议呢?原因在于,不管是大学教师还是社科院研究员,他们的兼职工作的对象,一般都不会自己的学生。而作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对象,往往都直接来自于自己的学生,而且基本上都是利用自己的特定优势来牟利,当然是不允许的。
打个比方,印钞厂的工人的手艺是印钞,离开印刷厂,他们能够印钞吗?道理其实没那么复杂,中小学教师也别觉得很冤枉。有些“手艺”,就是有独特的应用环境。离开了这个环境,使用起来就是违法的。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有职业操守的教师,遇到家长私下请求给孩子补课,并暗示不会亏待教师的时候,你应该毫不犹豫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