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这则消息我划出了两个重点:一、到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目标已全部实现。二、有反映称,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说某些地方给公务员普遍发奖励性补贴却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这事儿肯定是有的。2020年督导“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前,就有不少地方赶紧给教师发奖励性补贴,有的发几千,有的发几万。还有的地方为了缩小教师和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先把公务员的奖励性补贴先停了。
近年来,教师工资水平和公务员工资水平之间的比较,让教师和公务员两个群体间引发收入对立。在网上,双方群体是经常“打嘴仗”。教师群体往往觉得:自己除了每个月的那点工资,没有什么补贴,有些地方的公务员年底能拿到五、六个月的绩效奖励,而自己却没有。即使那点工资,有些时候还发不及时。
而公务员群体也有不服:认为教师有寒暑假,每年假期时间就有两、三个月,还可以评职称,评上的待遇可比公务员好多了,早、晚自习或者补课还有补贴拿。
还有其他群体也加入讨论,大多都认为义务教育教师群体待遇已经够好了。有人举例说,同是事业单位考进去的,但幼儿园老师不但工资不如义务教育教师高,更加没希望获得补贴。还有医院的护士,和教师一样,也是事业单位考试进来的,但常年无休,还要上夜班,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很多还不如教师,让老师们知足常乐。
相比之下,教师群体的工资待遇整体上不如当地的公务员群体,尤其是多年以前。但因为我们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如果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无法得到保障,那如何谈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呢。所以国家才通过法律作出硬性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这句话虽不长,但至少有三个重点,一、群体是义务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不在内;二、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是单指某个人、某个月或某一次、某一项的工资水平;三、当地公务员,一般是以县为单位,每个地方的不一样,很多地方就是县与县之间的差别也很大。
所以,教师群体在与公务员群体比较工资收入水平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当地的、平均的水平。张口举例某个人的工资收入用来做比较,完全是不科学的。
对于工资待遇,估计是没有哪个群体会完全满足,只要有对比,肯定就会有不满。我都经常听到身边朋友聊天,教师羡慕公务员待遇,公务员又羡慕教师假期。
每次,我都会反问他们,那让你放弃教师考公务员,你愿意吗?对方回答,考不上。同理,问公务员朋友是否愿意放弃公务员去当老师,他也回答,不行,还是算了。那既然考不上或者不愿意,为何又羡慕别人待遇和假期呢?
其实呢,我认为待遇这个事儿还是按劳分配会公平点,别用道德绑架提高或降低。很多地方发的奖励性补贴,比如综治奖、节能奖、文明奖之类的,县里都可以统一设定评比标准,不管是老师还是公务员,只有所在单位参与了、获奖了,就发,否则,谁都别发。
至于说教师的寒暑假,那是学生放假了,老师才放假,既然不能总让学生一年到头都上学,那也不能一年到头都让老师上班吧,对着空气讲课么?这个,咱就别羡慕了!